不满女同事总爱说三道四,公寓保安竟在她的水壶内加了洗手液,想给她“洗一洗嘴”,结果被控上法庭,前日(9月23日)被判罚款4500元。
49岁的迪利普古玛前日承认做出可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的鲁莽行为,即在女同事的水壶中加入洗手液。
迪利普古玛(49岁)在同事的水壶内加入洗手液,被判罚款4500元。(海峡时报)
案发时,被告和受害人(54岁)都在东海岸惹兰哈芝惹(Jalan Hajijah)的一个公寓当保安。
去年(2020年)4月13日早上10时15分左右,受害人值班时拿起放在保安室的水壶喝了一口,尝到浓浓的洗手液的味道,立马吐了出来,还感到喉咙疼痛。
受害人告诉公寓管理员,并翻阅电眼后发现被告将洗手液加入她的水壶内,受害人立刻报警。
调查发现,被告在案发前一晚8时开始值班,到了凌晨3时多决定恶作剧开受害人的玩笑。他知道保安室内的水壶是受害人的,就往半壶的水里加了洗手液,再放回原位。
被告接受调查时承认,因为不满受害人总是到处说是非,讲他人的坏话,把洗手液加入她的水壶内,是想跟她开个玩笑,让她“洗一洗嘴”。
受害人虽然感觉喉咙疼,但她事后并未求医。
被告庭上表示他已离职,曾致电给受害人道歉,但对方却说“我不想跟你说话”,随后就把电话挂断了。
记者:罗妙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