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岁男子涉嫌撕破妻子衣服,持刀恐吓要和朋友轮奸她,还用洗发精倒她头上,用毛巾抽打她,昨早被控上庭。
被告共面对六项刑事恐吓、刑事暴力及蓄意伤人的控状,指他在去年10月17日下午1时50分于阿裕尼弯一座组屋犯案。为保护受害者,法庭谕令媒体不准报道任何可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身份。
警方前天发布文告表示,事发7天后接获通报,调查发现被告当时和妻子起争执,用洗发精倒在她头上,弄伤她眼睛,用毛巾打她,还撕破她的衣服。
被告涉嫌撕破妻子衣服,持刀恐吓强奸她。(档案示意图)
接着,他也被指持刀对着她,威胁要强奸她与叫朋友们轮奸她,并左右推她的脸。
他今早在国家法院面控。
被告今早身穿黑色上衣及黑色长裤,戴着一副眼镜,独自上庭面控。他身材高大,面控时面无表情。
控方表示将针对其中三项控状提控他,余项待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被告表示有意认罪,打算聘请律师,他恳请法官批准案展一个月,获得批准。
案展下个月1日再度过堂,被告的保释金从5000元增至1万元,并获准打两通电话找人保释他。
一旦蓄意伤人罪成,他可被判长达三年监禁,或罚款高达5000元或两者兼施。刑事恐吓罪名一旦成立,他将可被判坐牢长达两年,罚款或两者兼施。至于刑事暴力的控状一旦成立,他则可被判坐牢长达三个月,或罚款高达1500元,或两者兼施。
庭上揭露,被告与妻子已分开居住。
被告表示,自己刚和妻子打完一起涉及个人保护令的官司,而自己败诉了。
他也说,两人从去年开始就没住在一起,法官令他案件结束前不得联系对方及控方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