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收体系和制度
新加坡以属地原则征税。任何人(包括公司和个人)在新加坡发生或来源于新加坡的收入,或在新加坡取得或视为在新加坡取得的收入,都属于新加坡的应税收入,需要在新加坡纳税。也就是说,即使是发生于或来源于新加坡之外的收入,只要是在新加坡取得,就需要在新加坡纳税。另外,在新加坡收到的境外赚取的收入也须缴纳所得税,有税务豁免的除外(如:股息、分公司利润、服务收入等)。新加坡为城市国家,全国实行统一的税收制度。任何公司和个人(包括外国公司和个人)只要根据上述属地原则取得新加坡应税收入,则需在新加坡纳税。
二、主要税赋和税率
新加坡现行主要税种有: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房产税、印花税等。此外,还有对引进外国劳工的新加坡公司征收的劳工税。新加坡之前还有遗产税,政府在2008年2月15日之后取消了该税种。
【企业所得税】新加坡对内外资企业实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政策。新加坡不对资本利得征税,同一集团内的企业可以合并纳税,亏损弥补可无限期向后结转或向前结转一年。新加坡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按照新加坡法律在新加坡注册成立的企业、在新加坡注册的外国公司(如外国公司在新加坡的分公司),以及不在新加坡成立但按照新加坡属地原则有来源于新加坡应税收入的外国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除外)。新加坡根据公司的控制和管理职能是否在新加坡,对纳税人分为居民公司和非居民公司两类。居民公司是指公司的控制和管理职能在新加坡的公司。也就是说,只要公司的控制和管理职能在新加坡,无论公司是否按照新加坡的法律在新加坡注册,其即为新加坡居民公司。反之,若公司的控制和管理职能不在新加坡,即使是按照新加坡法律在新加坡注册的公司,在税务上也为非居民公司。
自2010估税年度起(即在2010年度缴纳2009财年的所得税)所得税税率调整为17%。2019课税年及以前,应纳税收入的前10万新元部分享受75%税收减免,10万-29万新元部分享受50%税收减免;2020课税年后,前10万新元部分享受75%税收减免,10万-19万新元部分享受50%的税收减免。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两类。居民个人包括:新加坡公民、新加坡永久居民以及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新加坡居留或者工作183天以上(含183天)的外籍个人。非居民个人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新加坡居留或者工作少于183天的外籍个人。一般情况下,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都要就其在新加坡取得的所有收入纳税。自2004年1月1日之后,纳税人在新加坡取得的海外收入不再纳税,但通过合伙企业取得的海外收入除外。因为合伙企业不是一个法律实体,合伙企业本身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每个合伙人需要纳税。如果合伙人是个人,则需按照个人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合伙人是公司,则需按照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居民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收入总额扣除费用、捐赠和税务减免后的所得,从2017年估税年起适用税率为0-22%。非居民个人的应纳税所得税额为收入总额扣除费用和捐赠后的所得,非居民个人不适用税务减免。非居民个人(非居民董事除外)的受雇所得适用15%税率和居民个人所得税税率两者间较高者。非居民董事的受雇所得和非居民个人的其他所得,税率为22%。
【消费税】即货物和劳务税,是对进口货物和所有在新加坡提供货物和劳务服务征收的一种税,相当于一些国家的增值税,税负由最终的消费者负担。从事提供货物和劳务服务且年消费税营业额在100万新元以上的纳税人,应进行消费税的纳税登记。进行消费税登记的纳税人,其消费税应纳税额为销项税额减去购进货物或服务支付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自2007年7月1日之后,消费税的税率为7%。出口商品和服务被归为国际服务,消费税为0%;出售和租赁无家具的住宅物业、进口和本地供应贵重金属的投资、金融服务豁免消费税;商品在海外进行销售、私人交易等不适用消费税。
根据新加坡政府2018年财政预算计划,在2021年至2025年之间的某个时间,消费税率将从7%提高到9%。但是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在检讨预期收入和开支,以及考虑到当前的经济状况后,目前决定维持在7%。不过新加坡政府不会无限延后消费税的调整。政府需要经常性收入来应付中期发展里出现的结构性支出,所以2025年之前还是会调高消费税。
【房地产税】这是对所有不动产如房子、建筑物和土地征收的一种税。所有的不动产所有人都应为所拥有的不动产缴纳房地产税。房地产税按年缴纳,每年1月份缴纳全年的房地产税,纳税基数为不动产的年值。不动产的年值是根据不动产的年租金收入估计的,估计的租金收入不包括出租的家具、装置和服务费。不动产出租、自用或空置适用同样的基数。新加坡税务局每年会对不动产的年值进行审阅,以确定是否需要修改。如果不动产的年值发生变化,税务局会通知纳税人。目前不动产税的税率为10%。
(1)居住在自有住宅里的个人适用较低税率。
(2)非住宅产业的产业税税率为10%。
【印花税】这是对与不动产和股份有关的书面文件征收的一种税。与不动产有关的文件包括不动产的买卖、交换、抵押、信托、出租等;与股份有关的文件包括股份的派发、转让、赠予、信托、抵押等。在新加坡境内签署的文件,应在文件签署之日起14日内缴纳印花税;在新加坡境外签署的文件,应在新加坡收到文件的30日内缴纳印花税。不同类型的文件适用的税率不同。印花税支付方根据文件中的条款确定,如果文件中对此未加以明确,则根据下表确定纳税人。
三、优惠政策框架
新加坡优惠政策的主要依据是《公司所得税法案》和《经济扩展法案》(Economic Expansion Incentives)以及每年政府财政预算案中涉及的一些优惠政策。
新加坡采取的优惠政策主要是为了鼓励投资、出口、增加就业机会、鼓励研发和高新技术产品的生产以及使整个经济更具有活力的生产经营活动。如对涉及特殊产业和服务(如高技术、高附加值企业)、大型跨国公司、研发机构、区域总部、国际船运以及出口企业等给予一定期限的减、免税优惠或资金扶持等。政府推出的各项优惠政策,外资企业基本上可以和本土企业一样享受。
【产业优惠政策】新加坡经济发展局为鼓励、引导企业投资先进位造业和高端服务业、提升企业劳动生产力,推出了先锋计划、投资加计扣除计划、业务扩展奖励计划、金融与资金管理中心税收优惠、特许权使用费奖励计划、批准的外国贷款计划、收购知识产权的资产减值税计划、研发费用分摊的资产减值税计划等税收优惠措施,以及企业研究奖励计划和新技能资助计划等财政补贴措施。
【全球贸易商计划】为促进新加坡的贸易增长,创造高价值的专业、管理和行政工作职位,新加坡国际企业发展局于2001年6月启动了全球贸易商计划。全球贸易商计划为符合要求的贸易收入提供5%或10%的优惠公司税率,为期3-5年。如果奖励接受人已证实履行在创造和维持就业职位及新加坡的经济活动中的实质性承诺,奖励可以继续。该计划适用于以
新加坡为基地从事国际贸易的任何公司。
【中小企业优惠】新加坡标新局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鼓励创新、提升企业劳动生产力,推出了天使投资者税收减免计划、天使基金、孵化器开发计划、标新局起步公司发展计划、技术企业商业化计划、企业家创业行动计划、企业实习计划、管理人才奖学金、高级管理计划、业务咨询计划、人力资源套餐、知识产权管理计划、创意代金券计划、技术创新计划、品牌套餐、企业标准化计划、生产力综合管理计划、本地企业融资计划、微型贷款计划等财税优惠措施。
【创新优惠计划】为了实施新加坡经济战略委员会2010年提出的未来10年7大经济发展战略,围绕提高劳动生产力、提升企业能力和打造环球都市这3大战略目标,新加坡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措施,比如,推出生产力及创新优惠计划、培训资助计划和特别红利计划,设立国家生产力基金,强化就业入息补助计划,通过税收减免鼓励企业并购重组和土地集约化经营,并将于近期组建项目融资机构支持企业国际化经营。
四、行业鼓励政策
【先锋企业奖励】享有先锋企业(包括制造业和服务业)称号的公司,自生产之日起,其从事先锋活动取得的所得可享受免征不超过15年所得税的优惠待遇。先锋企业由新加坡政府部门界定。通常情况下,从事新加坡目前还未大规模开展而且经济发展需要的生产或服务的企业,或从事良好发展前景的生产或服务的企业可以申请“先锋企业”资格。
【发展和扩展奖励】从政府规定之日起,一定基数以上的公司所得可享受5%-15%的公司所得税率,为期10年,最长可延长到20年。此项政策主要是为鼓励企业不断增加在高新技术和高附加值领域的投资并提升设备和营运水平。曾享受过先锋企业奖励的企业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享受此项优惠。
【服务出口企业奖励】从政府规定之日起,向非新加坡居民或在新加坡没有常设机构的公司或个人提供与海外项目有关的符合条件的服务的公司,其符合条件的服务收入的90%可享受10年的免征所得税待遇,最长可延长到20年。
【区域/国际总部计划】将区域总部(RHQ)或国际总部(IHQ)设在新加坡的跨国公司,可适用较低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区域总部为15%,期限为3-5年;国际总部为10%或更低,期限为5-20年。此项政策主要是为鼓励跨国公司将区域或国际总部设立在新加坡。具体优惠企业可与新加坡企业发展局(EBD)进行商谈,企业发展局可根据公司规模和对新加坡贡献为企业量身定做优惠配套。
【国际船运企业优惠】拥有或运营新加坡船只或外国船只的国际航运公司,可以申请10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最长期限可延长到30年。申请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是新加坡居民公司;拥有并运营一定规模的船队;在新加坡的运营成本每年超过400万新元;至少10%的船队(或最少一只船)在新加坡注册。此类优惠项目由新加坡海运管理局(MPA)负责评估。
【金融和财务中心奖励】由新加坡经济发展局审批,此计划是为鼓励企业在新加坡设立金融与资金管理中心(FTC)并鼓励企业提高资金管理能力,立足新加坡开展战略金融和资金管理业务。符合条件企业的资金管理所产生的收费、利息、股息等收益享受5-10年减至8%的优惠税率。偿还给银行及受承认网络公司(供FTC活动用途)贷款的利息付款可豁免预扣税。
【研发业务优惠】为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力度,新加坡政府规定,自2009估税年度起,企业在新加坡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享受最多150%的扣除,并对从事研发业务的企业每年给予一定金额的研发资金补助。
【国际贸易商优惠】为鼓励全球贸易商在新加坡开展国际贸易业务,对政府批准的“全球贸易商”给予3-5年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减低为5-10%。此项优惠项目由新加坡国际企业发展局(IES)负责评估。
【金融部门激励计划】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审批,该项计划旨在鼓励新加坡境内高增长和高附加值的金融业务的发展。来自债券市场,衍生品市场,股票市场和信贷联合企业等服务和交易等高增长高附加值业务的收入可以按5%征税,财务活动的范围将有资格获得12%的税率。税收激励期可能持续5年、7年或10年,但须符合某些条件。
【起步公司税收优惠】新加坡企业发展局推出了起步公司税收优惠计划。新成立的公司享有减免税,在成立后的首三个纳税年度,新公司最先赚取的应纳税的30万新元可免税。此外,新加坡还对部分金融业务、海外保险业务、风险投资、海事企业等行业给予一定的所得税优惠或资金扶持。
五地区鼓励政策
因新加坡为城市国家,不仅国土面积小,而且无地区差异,因此,新加坡没有针对地区投资的鼓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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