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缉犯被交警截查,开卡车逃跑,交警紧追在后,通缉犯竟快速倒车意图撞伤对方,最后弃车逃。
被告阿兹曼(55岁,司机)共面对五项控状,包括企图伤害一名交警、阻差办公、滥用毒品、藏毒等。
案情显示,2017年10月17日早上11时15分,37岁交警罗斯兰及同事发兹(33岁)正沿着朝往实里达快速公路(SLE)方向的淡滨尼高速公路(TPE)路段执行公务。
被告被截查时,正开着一辆7.3米长的卡车,两名交警查看他的身份证时,发现他被通缉,而被告称拖欠四张罚单,需联络老板请人来开走卡车。罗斯兰尝试打开车门时却发现上锁了,被告此时开车逃,罗斯兰紧追在后,并在不远的交界处追上。
岂料被告却在红灯时倒车,示意罗斯兰别再追,交通灯转绿时,被告继续前行,罗斯兰也继续追捕,最后停在淡滨尼路一带时,被告却冷不防地猛烈倒车,企图撞上罗斯兰。
罗斯兰被逼到马路右侧的草地上才没被撞上,他劝被告冷静,但被告再度倒车撞向他,罗斯兰只好逃开,但却失衡连人带车倒在地上,所幸没受伤。
被告见状开车逃离现场,随后将车弃置在裕廊工业区的顺利街(Soon Lee Street)的停车场二楼。
三天后,肃毒局人员在加冷布丁路(Kallang Pudding Road)一带的另一辆卡车上发现被告的行踪,并将他逮捕归案。
律师为被告求情时称,对方为罪行忏悔,有意向两名交警道歉,事发时因为自知有案待审,承受极大压力与愧疚,他答应改过自新,请法官轻判。
下判时,被告已因其他毒品相关罪行正在狱中服刑。
法官最后判他坐牢七年18个月,待被告将现有刑期服完后,再另行服刑。被告不满刑期,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