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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与顾客殴斗 夜店老板知情不报 罚1万多新币

夜店多次发生殴斗事件,职员和保安也加入“战局”,老板竟知情不报,昨早被罚1万5500元(约4万6500令吉)。

被告刘国勇(33岁,音译)抵触6项公共娱乐和一项酒类管制条例。

《新明日报》报导,案发时被告在乌节路凯煌酒店(Concorde Hotel)购物商场内经营一家夜店。根据条例,当店内发生殴斗,被告有义务第一时间通知警方,不过被告多次知情不报,抵触条例。

被告刘国勇。(海峡时报)。

案情披露,2018年11月11日凌晨4时30分,一组人在夜店门口攻击一名男子,夜店保镖“劝架”后,协助男子从后门离开,随后通知被告,但被告并没通知警方。

隔年1月6日早6时30分,警方从医院接获报案,指两人受伤。调查发现,二人早前在上述夜店外遭保镖和职员袭击,被告在案发时不在场,事后收到夜店经理通知,但他仍没通知警方。

2019年9月22日,夜店再次发生殴斗事件,5名职员也参与其中,两名顾客受伤入院,被告再次隐瞒。调查还显示,被告把安保外包给第三方公司,没对保安人员的雇佣和管理进行检查和监督,一些保安甚至没有相关从业执照。

被告求情时说,夜店已一年半没营业,他做为老板没有顾虑大局,的确犯了错,希望法官轻判。

法官说,被告犯罪超过一年,相信是为了牟利而知情不报,最终判被告罚款1万5500元。

此外,2019年8月4日凌晨1时10分,警方在夜店巡逻检查时,发现3名15岁少女在场,其中2人还在喝酒。

经调查,几人进店时并没被检查身份。根据条例,未满16岁者禁止入内,因此被告也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