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执照的厂房内生产水粿和萝卜糕,本地一家食品制造商被罚2500元。
新加坡食品局昨天(8月11日)发表文告,指当局去年7月到食品制造商Low Meng Kee Food Pte Ltd翻新后的厂房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公司在没有获得食品局批准的执照下生产水粿和萝卜糕。食品局人员当场查获大约3880个水粿,并且指示公司立即召回已发货的萝卜糕。
文告指出,该公司原厂房的食品生产执照有效期于2019年4月到期,之后厂房进行大翻新。因此他们恢复在厂房制造食品前,应向食品局重新申请执照。
根据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资料,该公司在1985年注册,厂房设在圣诺哥工业区(Senoko Industrial Estate),主要生产面包、蛋糕和糖果,但不包括冷冻烘焙产品。
食品局说,在未经许可的设施中非法生产食品会带来食品安全风险。在新加坡,所有食品制造设施都必须获得许可,并且必须符合食品局的要求。当局也会定期检查这些获得许可的机构。
“非法制造食品的违法者一经定罪,将被处以不超过5000元的罚款。重犯者将处以不超过1万元的罚款,或不超过3个月的监禁,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