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7日,涉嫌抢劫案的加拿大籍男子大卫·罗奇(中)在刑事侦查局警员的押送下从伦敦引渡回新加坡。(警方提供)
狮城轰动一时的荷兰村渣打银行抢劫案,加拿大籍男劫匪原本打算(6月10日)早上认罪,但代表律师表示还未看过闭路电视画面,请求法官将案件展期四周,让他有时间看完画面后与被告讨论。法官批准申请,案件将在7月7日回到国家法院。
这起案件发生于2016年7月7日早上11时05分至11时20分,31岁的大卫·罗奇(David James Roach)被指抢走了荷兰巷渣打银行3万零450新元(约9.5万令吉)的现金。
他带着赃款潜逃泰国,但因没申报携带巨款入境,在当地遭到逮捕并且入狱14个月。罗奇刑满出狱后,被遣送回加拿大途中经过英国伦敦时再次被逮捕,去年3月引渡回狮城面控。
罗奇面对一项抢劫以及一项转移赃款出境的罪名,案件今早回到国家法院。由于他未获准保释,因此通过视讯面审。
被告原本打算今早认罪,控方已经将案情准备好,但代表律师指他们还未看到案情里所提到的闭路电视画面。
律师说,他需要时间观看该闭路电视面,然后再和被告讨论,请求法官给他四周的时间。
根据法令,抢劫罪名若成立,刑罚是两年至十年监禁,并且将被打鞭至少6下。之前,新加坡已向英国政府保证,即使裁定洋匪抢劫罪名成立,也不会施以鞭刑。
转移赃款若罪成,最高刑罚也是十年监禁,或者50万新元(约160万令吉)的罚款,或者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