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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前轰动新加坡的大巴窑杀童案,凶手临死前要律师“打勾勾”帮他做这件事

【实况报道】

轰动全国的1981年大巴窑杀童案,迄今已经40年。1983年案件开审后,法庭记者紧跟41天审讯,报道主谋林宝龙(Adrian Lim)、其妻陈梅珠,以及情妇何家凤杀害两孩童的过程。当年的审案法官、主控官、代表律师,以及精神科专家证人,怎么看待这起案件,对林宝龙的印象又如何?

林宝龙(左)以驱邪为名诱骗多名女人跟他上床。1981年1月24日及2月6日,他和妻子陈梅珠(中)及情妇何家凤,分别谋杀8岁女童黄秀叶和10岁马来男童卡惹里,还抽取他们的血液祭神。(档案照片)

拥有历史学位、曾在国家档案馆担任口述历史项目组长的新加坡法律学会企业通讯部助理司长符金玲,翻查和综合上述案件相关者的口述历史资料后,撰写《大巴窑法事凶杀案:精神错乱,还是纯‘作秀’?》。精彩的篇章今年4月上载到法律学会网站,多人点击阅读。

林宝龙代表律师之一、现为高庭法官的朱汉德,为法律学会录制口述历史的工作尚未完成,但他让法律学会先刊登他对此案的感想,使文章更显可贵。

本期《实况报道》获法律学会许可,让读者一睹当年不为人知的案件点滴,并介绍法律学会口述历史计划的工作。

这是案发现场——林宝龙的大巴窑组屋住家。(档案照片)

林宝龙(洋名艾德里安)临死前,指望律师帮他出书写个人传记,还像孩子般透过牢房铁丝网伸出尾指,要律师跟他打勾勾约定。

当年,在Murphy & Dunbar律师事务所当律师的朱汉德,是著名律师霍华德·启信(Howard Cashin)的下属。两人被最高法院委任代表林宝龙。

朱汉德相信,那也是最高法院第一次委派两名律师代表死罪被告的案件。

林宝龙于1988年11月25日正法前几天,要求见律师和精神科医生黄业壮。

朱汉德见了林宝龙后,准备离开时,被他叫住。“我还记得他最后的话……他隔着铁丝网说‘你可以帮我吗?答应帮我出书,写我的生平经历’?”

“我觉得他不是认真的,因此也没严肃看待,随口说‘好的’。”

朱汉德忆述,他当时应严肃看待此事。“不是我不老实轻许诺言,但回忆当时情况,根本没想到他是认真的。

“让我惊讶的是,他透过铁丝网伸出尾指,大声说‘一言为定’,还要我跟他打勾勾。”

勾手指后,林宝龙再问他:“确定,你会为我写书?”

亚当路医院已故创办人黄业壮医生,是当年少数愿意代表被告的精神科医生。

1998年,他为国家档案馆录制口述历史,也提及见到临问吊的林宝龙:

“他已转成天主教徒,变得较理智和冷静。

“他说:‘我要捐双眼、双耳、嘴巴’。语气间听出他还是很浮夸。”

见到林宝龙最后一面的,还包括修女费尔南德斯(Gerard Fernandez)。

三名被告坐牢时,费尔南德斯向监狱部门申请探望大巴窑耶稣复活堂教友陈梅珠。七年里,她风雨不改,每周探望陈梅珠和何家凤,一直到她们正法为止。

“林宝龙拒绝见任何人,但她们和我一起为他祷告。”

陈梅珠是林宝龙的第二个妻子。

根据费尔南德斯,案发时林宝龙的儿子约十一二岁,“他从报章得知父亲的事,但也可能没什么印象。”

在林宝龙生命的最后一周,他料想不到,服役的儿子和第一个妻子会去探监。“审讯时挖出的层层污垢,他儿子应该知道,但儿子说:‘他是我的父亲’。儿子也和他一起领圣体(Eucharist),算是美丽的和解。”

【案件背景】

被杀害的9岁女童黄秀叶(左)与10岁男童卡惹利(右)。(档案照)

林宝龙为报复警方追查他涉及强奸美容师露丝的案件,假借卡里女神要小孩献身祭拜为名,教唆妻子陈梅珠和情妇何家凤杀害两孩童。

1981年1月24日,何家凤要9岁女童黄秀叶帮她拿化妆品,把她骗到大巴窑7巷第12座7楼的组屋。

三人给她喝下掺有镇定剂的饮料,林宝龙企图侵犯她,并以注射器抽她的血来喝。接着,他们用枕头闷黄秀叶的头,把她的头浸在水盆,用电击她,最后到大巴窑7巷第11座组屋电梯外弃尸。

两周后,三人用同样手段杀害10岁男童卡惹利,林宝龙还抽他的血供三人饮用。

身为乩童的林宝龙,向多名问事的妇女骗财骗色,还借驱魔为何家凤的丈夫电疗,结果杀害对方。

三人谋杀罪成立,1988年被正法。

精神病较被认可 今日三被告或免死

辩方的精神科医生和律师都认为林宝龙“不正常”,以为胜券在握。当法官驳回“减轻罪责”的辩护理由时,他们大失所望。

现为高庭法官的朱汉德口述案件时指出,上世纪80年代,要以精神问题作为辩护理由脱罪不容易。“换成今日,我有信心三名被告(脱罪)的机会较高。”

“减轻罪责”(diminished responsibility)是谋杀罪的辩护理由。只要能证明被告有严重精神病,影响判断力,谋杀罪就可减轻为误杀,逃过死刑。”

朱汉德说,这是安乐岛暴动后一起罕见的血腥凶杀案,公众可能还没作好心理准备。

1963年7月,安乐岛发生大暴动,拘留所警监与两名警卫被活活砍死。18名囚犯被判死刑,1965年10月送上绞刑台。

朱汉德:相处越久越肯定他不正常

朱汉德也说,如今社会资讯发达,精神科研究也更全面,“比起1983年,精神病获得更多认可”。他指出,1983年之前,控辩双方立场对立鲜明,控方专家觉得坚定反对辩方私人精神科医生的看法是理所当然的。

但凭他过去十五六年的审案经验,他认为现有趋势是:代表控方的政府精神科医生在接受辩方精神科医生指被告精神不正常的看法时,已较为自在。

朱汉德以自己跟林宝龙相处了相当长时间后,得出这样的结论:“跟他相处越久,就越肯定他不正常,也越觉得他不该像一般人那样,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有一半时间,他讲的话可能不是真的,但我认为那是因为他无法控制自己。他不停捏造故事,想到什么就炮制什么。”

朱汉德常从莱佛士坊的办公室,到女皇镇拘留监狱跟林宝龙交谈。“当时,我们可以面对面坐着,中间没任何屏障……他对我相当坦白,不会演戏,但我觉得他不太有理性。”

“当我和精神科医生长谈时,医生提到被告的认知力,我以为胜算相当高。

“杀害两个孩童是彻底诡异、毫无逻辑的,正常人绝不会这样做。但我们以精神问题作为辩护理由,却不成功。”

黄业壮医生在口述历史中,一直认为林宝龙有躁狂症。“第一次看到林宝龙时,他非常浮夸,对我说,黄医生,我会没事的,我身后有许多神(支持)。

“这样一个自信满满的人……你看得到浮夸的一面,这也是躁狂症的其中特征。”

黄业壮:代表刑事案被告有极大吸引力

另外,朱汉德也提到,黄业壮医生是当年唯一愿意代表刑事案被告的精神科医生,过后也接过许多类似个案。然而,人们也因此认为他草率断定被告有精神病,以致失去公信力。

黄业壮医生提到,他从不拒绝任何案件。“当时精神科医生就我们几个……有人找上门,我不会因为他没钱而拒绝。”

他坦言喜欢这样的工作,因为有“极大吸引力”,可近距离接触充满想像空间的凶杀案。

审讯41天 判决仅15分钟

大巴窑杀童案审讯长达41天,是当时最长最轰动的审讯,但法官宣判时仅用短短15分钟。

已故高庭法官辛纳杜莱(T.S. Sinnathuray)在口述历史中,形容这是起“可怕案件”,但认为审讯时间过长、被过度报道,这都“没有必要”。他指辩方没否认谋杀事实,提出的唯一辩护理由是“减轻罪责”。

他说,主控官格林奈(Glenn Knight)耗时盘问被告,他和联审的高庭法官蔡福海不断提醒说,这部分彼此无异议。“结果是案件不必要地拖延。我们无法干预太多,因为这是轰动的谋杀案。从某个层面来看,法官有点束手无策,只能让律师继续耗著。”

1983年5月25日,辛纳杜莱法官用15分钟念完判决,裁定三人谋杀罪成立。“控辩双方完成陈词那天,我们草拟了一个很短的判词,裁定被告罪成,驳回减轻罪责的辩护理由。

“我记得媒体当时评说,审讯很长,判决却非常短……但,这就是简单直接的案件。”

代表律师朱汉德记得,法庭当时还得派号码给公众,上午听审的下午不能再听,好让新一批听众能进入法庭旁听。林宝龙当时知道他那么受关注后,为哗众取宠,常随性说话。

证人带护身符供证 上庭不敢看被告

审讯出现的怪异故事引起恐惧,也挑起憎恨。根据主控官格林奈的口述历史,一证人出庭供证时还带着许多护身符,也不敢看林宝龙。“启信律师也接到恐吓电话。他和黄业壮医生在审讯期间,获得警方保护。”

为了这案子,格林奈花超过72个小时研究不同的精神病。41天审讯结束后,精疲力尽。

“黄业壮医生应对能力很强,问他的专长是自找麻烦,他会反问你把你弄得团团转。”

代表两女被告的精神科医生纳古勒兰医生也扎实得很。“我们设法盘问他时,他问控方:你是站我这边,还是另一边?”

不过,格林奈最大的“对手”竟是来自家里。“我妻子与我争辩,说别让两女被告定罪,因为她认为她们还OK。”

但他认为,三名被告就是在做戏、欺骗大家。在他提控的众多被告中,这三人最邪恶。“饮血只是作秀的一部分。他们理当被处死。

“我后来得代他们向总统申请特赦,但认为他们若因此脱罪,将是不公平的。做错事,就该承担罪责。”

口述历史计划记录法律界抗疫心声

从去年起,新加坡法律学会的口述历史计划已为10名司法界人士录制音频,记录他们在冠病19疫情期间的经历和对这场危机的回应。

新加坡法律学会告诉《联合早报》,为“冠病19疫情对新加坡法律社群影响”项目献声者包括大法官梅达顺、高庭法官艾迪阿都拉、新加坡律师公会会长维贾延德兰高级律师、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院长陈西文教授,以及新加坡管理大学杨邦孝法学院院长吴亦涵教授、律师和企业律师等。

法律学会指出,史无前例的冠病疫情影响每个人,录制口述历史目的是要保存法律专业人士在这场疫情中的独特心声和经历。“不论是律师、司法人员,政府机构和法学院人员,他们的故事将为研究冠病对法律社群构成冲击的研究者提供重要资料。”

根据法律学会,国家图书馆管理局和国家博物馆已针对疫情展开全国性的记录项目,上述法律相关的冠病故事,将成为该项目的宝贵贡献。

为收集新加坡法律系统的发展史,法律学会从2005年起已通过“口述历史计划”,有系统性地向法律专业人士及熟悉法律界人物的个人录制口述历史;上述冠病19项目是现有计划的一部分。

这项与新加坡国家档案馆口述历史中心合作的计划,至今录制约50人的口述历史,音频超过数百个小时,由国家档案馆存档。法律发展史追溯到战前新加坡或殖民地时期,也包括新加坡独立后法律专业本土化情况。

法律学会透露,受访者包括法学家、法官、司法人员和律师,其中高庭前司法委员兼律师格林柏(Joseph Grimberg)高级律师、伊莱雅士(Harry Elias)高级律师、苏峇士律师、霍华德·启信律师、高庭法官辛纳杜莱等已过世。相关录音、文本和大纲都可从国家档案馆网站取得。

记者: 傅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