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假扮女郎,诱骗少年通过视讯自慰。(档案示意图)
男子假扮20多岁女郎诱14岁少年网上自慰,录下视频后威迫对方为他手淫和口交,结果东窗事发,畏罪潜逃10年,去年从马来西亚被遣送返新。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57岁的林良士(译音),面对7项包括刑事恐吓、非礼、以及性剥削青少年的控状。
据案情显示,被告在2005年9月25日,通过网络清谈(mIRC),认识一名当时只有14岁的少年。被告谎称自己是20多岁的女郎,借机与少年培养感情。
被告游说少年通过视讯自慰,并用手机拍下他自慰画面,也成功获取少年手机和家里电话号码。
少年以为被告是女性,因此有求必应,但他在家中电话接到陌生人打来的电话后起疑,怀疑被告不是女性。
被告后来坦诚自己是男性,并表示已掌握了少年自慰画面,逼迫对方再次通过视讯自慰给他看。
被告后来约少年见面,并带少年到办公室,为少年口交,还逼少年为他手淫。
被告在2005年9月25日,再次要求少年通过视讯手淫,但遭对方拒绝。少年最后忍无可忍,两天后报警。
被告在2010年间畏罪潜逃,去年2月13日从马来西亚遣送返新面审。
法官在被告认罪后,将案件展期至下个月12日过堂,好让控辨双方针对刑罚进行陈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