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全岛大扫荡,36男女涉远程赌博、开赌窟、经营阿窿集团被逮捕,警方在行动中起获77万现金。
警方今早发表文告指,35名男子与一名女子因涉上述罪行被捕,他们的年龄介于26岁至63岁。
文告披露,刑事侦查局、警察情报局、特别行动指挥处的警员昨天在全岛包括波东巴西、实龙岗、大巴窑、淡滨尼、碧山、后港、巴西立、榜鹅、兀兰、直落布兰雅、丹戎巴葛与武吉巴督等不同处,展开取缔行动。
当中,年龄介于28岁至63岁的10名男字因触犯2014年远程赌博法令与放贷人法令,将于今日被控。
在远程赌博法令下,在新加坡除了获豁免的经营者外,任何人利用远程通讯进行赌博以及使用远程赌博服务,将面对罚款不超过5000元或坐牢不超过六个月,或两者兼施。
在相同法令下,组织、提供、或协助提供非法远程赌博服务者,可被判罚款2万元至20万元,或监禁长达五年,或两者兼施。
在公共赌馆法令下,涉嫌经营公共赌馆者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低于5000元、不超过5万元,并监禁不超过三年。在公共赌馆赌博的嫌犯,一旦罪成,则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0元、监禁不超过六个月,或两者兼施。
相同法令下,非法当卜基可被罚款2万元至20万元,或监禁长达五年。
在2010年修订的放贷人法令下,任何人的银行账户或银行提款卡,一旦被非法放贷者用来放贷,即被视为协助非法放贷,初犯者可被罚款3万元至30万元不等,坐牢高达四年,并被鞭打多达六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