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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种族歧视字眼在巴士上骂人 妇女判监四周

40岁妇女在巴士上侮辱一名印族女郎,指对方脸黑、眼黑、心黑、全部都黑等,过程长达7分多钟,(6月23日)被判坐牢4周。

这起事件发生于去年9月2日早上9时半,在一辆182号巴士里。

被告是40岁的新加坡籍妇女西蒂爱莎,她今早承认一项触犯刑事法典第298A条文的控状,指她以言语蓄意伤害他人宗教和族群情感。

据案情显示,受害者是一名33岁的印族女郎。她在案发当天早上9时半,从大士关卡搭上一辆182号巴士。

巴士下层当时只有受害者和被告两人,被告坐在靠近巴士车长的位子,女郎则坐在最尾端。

女郎原本带着耳机听音乐,不过她发现多次遭被告瞪眼,被告甚至对她指指点点。女郎因此摘下耳机,才发现被告在辱骂她。

女郎悄悄用手机拍下被告罪行,三段辱骂视频共7分03秒长。

被告对着女郎骂出很多难听字眼,包括指女郎脸黑、眼黑、心黑、全部都黑,指女郎皮肤黑得像坨屎,要女郎滚回印度等。

女郎在拍了视频后,上前去质问被告,她见被告没有收敛,继续狂骂后报警,并要求巴士车长把巴士停在靠近知新馆(Singapore Discovery Centre)的巴士站。

控方指本地近期发生越来越多扰乱宗族和谐的事件,因此要求法官严惩被告,以儆效尤。

控方在陈词时说到,受害者没有激怒被告,只因皮肤颜色而无故遭被告辱骂,这种事是不能被容忍的。

控方称有必要严惩被告,以起阻吓作用。

被告没有聘请代表律师,她今早通过视讯方式出庭,在求情时表示无话可说。

法官在下判时,同意控方所说,扰乱宗族和谐是严重罪行,被告在公共场所犯下侮辱其他宗族的行为,罪不可赦,最后判被告坐牢4周。

被告从5月28日还押至今,因此被判刑后,料能出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