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岁私召车司机趁女乘客睡着,非礼她胸部,昨天(5日)判监7个月。
《8视界》报道,被告Kong Siong Loong面对一项非礼罪,指他用左手中指和食指触摸25岁女乘客右胸的右边。
案经审讯,法官认为受害者证词非常可信,控方提出充足证据,早前裁决被告罪成,今天判监。法官批准被告8月2日开始服刑。
法官下判说,受害者当时坐在前座,并在车上睡觉,被告趁她睡着时非礼她,与受害者有肌肤接触。
法官指,被告是公共运输从业员,他的行为必须受到严惩。
己婚被告案发时是私召车司机,通过“拼车”手机应用Ryde提供乘车服务。
根据控方的证据,2019年6月9日凌晨3点20分,受害者通过“拼车”Ryde叫私召车。
被告不久后来载受害者,受害者坐在驾驶座旁的乘客座位。当时后座己有两名乘客,被告先载他们到义顺,然后载受害者去盛港。
被告辩称“有东西掉了”受害者在车上睡着,后来感觉右胸皮肤冰冷,便醒了过来,发现被告左手的手指触碰她的右胸。她瞪着被告,被告缩回手臂,声称“有东西掉了”。
凌晨大约4点多,受害者下车后,立刻使用Telegram发讯息,把遭非礼事告诉她当时的男朋友,并且发简讯告诉朋友,她也通过面薄向Ryde投诉,并在面簿上载帖文。受害者最后报警。
被告否认非礼,根据被告的说法,他在开车时,女郎的头发挠他的左臂,他当时用右手拨开她的头发。他称即使他意外触碰受害者,也不可能碰到胸部。
控方促判监8到9个月,控方指,被告有预谋干案,他故意走远路,先载其他乘客去义顺,再载受害者回家。此外,被告触摸受害者胸部,那是私密部位。
Sinnadurai律师求判罚款不超过4000元(约1万2400令吉),律师求情说,被告触碰部位是在右胸上面靠近肩膀,严格来说并不属于胸部部位,因此不能算是私密部位。
律师说,被告触碰的面积很小,而且他只是用两只手指短暂触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