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女佣当面冲凉,在打开的窗户前换衣,还捏胸和踢她私处,女雇主前日被判罪名成立。
被告是31岁的罗斯蒂亚娜,她面对侮辱女性尊严、刑事暴力和蓄意伤人等7项控状,她之后不认罪,案件进入审讯,前天被判罪成。
来自印尼的女佣玛洋(21岁),于2017年9月至12月期间受雇于被告,与被告丈夫和一对双胞胎住在两房式公寓,受雇期间不堪遭被告侮辱和殴打,最终于同年12月12日报警。被告否认以上指控。
案件前日续审,被告被判其中六项控状罪名成立,一项无罪。
被告罗斯蒂亚娜。(海峡时报)
根据控方的结案陈词,被告没有给予受害人足够的睡眠,也拒绝提供被单和枕头,还以各种借口丢弃受害人的衣服。受害人也没有休息日。女佣不仅需要照顾被告的一对双胞胎,还必须照顾被告母亲家中的小孩。
在女佣工作满一个月后,被告开始对她动粗。2017年11月,被告嫌弃女佣身上太臭把她推进厕所,在她还穿着衣服时,逼她冲凉。女佣全裸时,被告的丈夫突然闯入,女佣试图遮掩身体,被告表示丈夫对女佣没兴趣。因为太害怕,女佣只能边哭边洗澡。
女佣洗完澡后,被告不准她使用毛巾擦身,让她自己想办法弄干。过后,被告又要求她在主卧房里换衣服,房间的窗户是开着的。受害人回忆说看到窗外的人,担心他们能看到她。
2017年12月,被告扯开了女佣的上衣,露出了她的胸罩。被告捏了受害人的右乳房,然后踢了她的私处两次。被告还在女佣拿衣服时,使劲关衣柜的门,夹她的手臂。
被告也威胁伤害女佣的家人。
同月,被告把婴儿爽身粉倒在女佣脸上,直到她的眼睛感到疼痛。随后告诉女佣,如果她把脸上的粉弄掉,她的家人将在她回到印尼后“不复存在”。后来她又威胁要再次伤害女佣的家人。
被告没告知女佣就把她送回到中介处,女佣之后报警。
同月,被告和丈夫将女佣带到中介公司的入口处,没有解释就离开。女佣不知道她被送走,身上也没有任何她需要的物品。
她把自己的经历告诉中介公司的一名员工,之后被带去报案。
这段期间,被告也拖欠女佣两个月薪水。案展至8月17日进行求情与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