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男8年前试图杀害女友和强奸她,被判监7年打6鞭,如今因对越南女友动粗,对方报警“告密”揭发他身上有“枪”,昨早被判坐牢4个月和罚款3000元。
被告是30岁的欧文豪(译音),他面对蓄意伤人和抵触军火与爆炸物法令,控方以其中一项提控,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新明日报》之前报道,这起情侣纠纷发生于去年11月26日晚上10时30分,被告疑因不满女友当啤酒女郎要她辞工,两人随后发生争执。
案情显示,被告案发当天与女友一起搭乘德士回家,期间吵架又大打出手,被告拉扯女友的头发及造成她身体受伤。
被告的女友在抵达住所时报警,并对警方说,被告拥有一把类似“苹果手机”的眩晕枪,被告曾在德士内拿出这把“枪”,让她“保持安静”。
同天晚上,警员在被告包中搜出眩晕枪,随后将他逮捕。被告当时说这是信号干扰器,但无法解释它的用途。
被告过后才承认这是他在去年8月以20元网购来的眩晕枪,是为了自卫。
控方表示,被告在2015年被判坐牢七年和鞭刑六下,如今再次犯案,还多次将眩晕枪带到公共场所,并对女友动粗,请法官判被告坐牢4个月和罚款。
被告求情时恳请法官轻判,但全程面无表情,过后只表示希望与一同出庭的女性友人说话。
法官最终判被告坐牢4个月和罚款3000元。被告因无法偿还罚款,将坐牢两周代替。
被告8年前搭上有夫之妇,不甘被分手而试图杀害女友;然而在准备藏箱“弃尸”时,见人没死又强奸她,被判监7年打6鞭。
据《新明日报》2015年的报道,年仅22岁的被告曾于2013年6月24日犯案。他不满同居的已婚女友要回马国和丈夫复合,而在裕廊西61街的组屋内对她做出一系列疯狂罪行,包括掐颈、用枕头压嘴要让她窒息、用刀割腕和腹部、企图藏“尸”行李箱,再灌芳香剂向她施毒,并在对方昏迷状态时强奸她。
完事后,他决心要结束自己和女友的生命,拿刀割对方的右腕和肚皮,再自己割腕,并喝下芳香剂,还吃发烧药,企图自杀。他最后被判监七年打六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