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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视频威迫性侵少年 男子判监5年半

已婚男网上以20来岁女郎的身份,诱导14岁少年开视讯自慰,录下视频后威迫对方为他手淫和口交,在东窗事发后畏罪潜逃10年,在马来西亚被捕后被遣送回国。男子前日被判坐牢五年六个月。

现年57岁的林良士(译音)共面对七项控状,包括刑事恐吓、非礼、以及性剥削青少年等。

被告于2005年9月24日,通过网络清谈(mIRC),认识一名当时只有14岁的少年,自己则谎称是名20来岁的女郎。被告游说少年通过视讯自慰,并用手机拍下他自慰画面,也取得少年手机和家里电话号码。

少年以为被告是女性,因此有求必应,但他在家中电话接到陌生人的来电后起疑。被告后来承认自己是男的,但已掌握少年自慰的画面,逼迫对方再次通过视讯自慰给他看。

他同天约少年见面,并带少年到办公室,为少年口交,还逼少年为他手淫。

隔天,被告再次要求少年通过视讯手淫遭对方拒绝。少年两天后报警。被告在2010年间畏罪潜逃,去年2月13日从马来西亚遣送回国面审。

主控官庭上说,被告以少年自慰的视频威胁他,少年才答应见面,并非礼及性侵受害者。主控官指出,被告利用网络“猎捕”少年,被控前又畏罪潜逃,基于上述因素下应当严惩,判他坐牢六年。

法官下判时说,被告预谋干案,一步步诱导少年堕入圈套,对少年造成精神创伤,最终判他坐牢五年六个月。

被告闻判后说:“我想跟法官讲,让我跟当事人和当事人的家人说对不起。”

他说,他为自己做的事感到羞耻,向妻子和女儿道歉,并承诺以后不会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