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的猫都是居民宠爱的社区猫。(档案照)
一个月内砍伤至少7只猫的宏茂桥“虐猫狂”前天(7月15日)被判入狱12周,庭上揭露他有反社会人格,认为受害猫“只是流浪动物”才会想要“玩一玩”。主控官指他“肆无忌惮”地砍猫,纯粹只是为了将自己“变态的娱乐”建立在猫的痛苦上。
《联合晚报》日前报道,宏茂桥自今年4月25日指5月23日之间,接连发生多起社区猫遭人砍伤的事件。砍猫人的犯案手法极其凶残,伤势最严重的猫背部连挨两刀,被砍到皮开肉绽、血肉模糊。
廖伟良(译音,37岁)遭逮捕后,日前以7项虐待动物的罪名被控上法庭。他前天承认3项罪名,余项交由法官考虑后被判刑。
根据案情,被告是在今年初发现自己对猫毛敏感,因此想要“剪猫毛”,同时想要“玩一玩”,认为“反正猫都只是流浪动物不是人”。
他在今年4月购买容易随身携带的美工刀,但他接近野猫时,就会突然拔出刀子把猫砍伤。
代表国家公园局的主控官指出,被告遭逮捕后被送入心理卫生学院接受3次接受精神评估,医生最终确认他患有自闭症,但是犯案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他同时患有反社会人格,清楚知道自己砍伤猫的后果,并非精神失常。
精神科医生在评估报告中说:“他纯粹只是想把自己变态的娱乐,肆无忌惮地建立在动物的痛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