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滨尼一座组屋发生13起高楼抛垃圾事件,环境局采取行动惩治垃圾虫。
卫生部兼人力部高级政务部长许宝琨前天(7月18日)在面簿贴文,称家访期间接到的居民反馈,高楼抛垃圾是其中一项引关注的议题。
他表示,会与环境局合作,三管齐下调查以及执法,当中包括在多发区放置告示牌,提醒居民不要乱丢垃圾;通过对话、分发传单等方式教导居民如何保持居住环境干净、安全;若遇上顽固居民乱抛垃圾,则将安装检控摄像机。
许宝琨也在贴文中指出,当局在淡滨尼84街第872座安装了检控电眼之后,至今已拍下13起高楼抛垃圾的事件。
“环境局正着手采取执法行动,我们将毫不犹豫的将有关人等绳之于法,以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
他也提醒区内的“垃圾虫”,市镇会、基层组织以及环境局将会逐步对付有高楼抛垃圾的热点地区,并呼吁大家合力维护一个洁净的家园。
根据环境公共卫生法令(Environmental Public Health Act),乱丢垃圾首次罪成可被罚款高达2000元,第二次重犯是4000元,三次或以上是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