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日讯)男子申诉,由于卷入邻居纠纷,在住家门外安装一个电眼,结果当局却发三封信件,要求他拆除,令他不解。
《新明日报》报导,陈耀龙(40岁,公务员)今早在面子书贴文申诉,指盛港市镇理事会要求他拆下电眼及电子门锁,令他感到不满。
陈耀龙向记者叙述事发经过。
记者今早联系陈耀龙,他受访时解释,他因去年7月与邻居起纠纷,才会申请在家门外安装电眼。
陈耀龙说,他平时会祭祀与烧金银纸,但却引来邻居不满,发生了争执,还因此闹上法庭,但双方于去年12月选择庭外和解,条件是双方不得互相骚扰彼此。
期间,他便向当时的巴西立—榜鹅市镇理事会申请在家门外安装电眼6个月,确保邻居不再骚扰,申请也获批。
“电眼的准证今年3月过期,为了安全起见,我向新成立的盛港理事会申请继续安装电眼,但当局说理事会才刚成立不久,需要等市镇会制定附属细则后才能让申请。今年5月,我再提出申请时,当局却说我不能以邻居纠纷为由,拒绝让我继续安装电眼。”
陈耀龙说,市镇会于6月发出第一封信,指他住家门外安装“太多电眼”,要求拆下。不过,他解释说,家门外就只有一台电眼。
陈耀龙事后尝试向当局澄清,岂料又接到第二封信,指他虽然只有一台电眼,但没得到当局批准,因此要求拆下,而向议员反馈,并打算在接见选民活动,找议员写上诉信,怎料遇上高警戒解封第二阶段。
陈耀龙最近又再接到当局的最后通知,不但要求拆下电眼,还要他拆除电子锁,唯他愿意配合当局,但只想多保留电眼6个月,确保邻居没再骚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