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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拟修正刑事法典 加重非礼等罪名刑罚

政府拟对《刑事法典》进行新一轮修正,包括加重非礼等三项性罪名的最高刑罚,也扩大有关向公务员提供虚假信息这一罪名涵盖的情境。

内政部兼永续发展与环境部政务部长陈国明昨天(8月2日)在国会为刑事法(杂项修正)法案提出一读。

今年3月,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就伤害和性罪案判刑框架的检讨结果发表部长声明时,曾表示有三项罪名的刑罚应加重。

此次提呈的法案会纳入相关修正内容,即把非礼罪的最长监禁期从两年增至三年,并且针对两项以未成年者为目标的性诱导罪名,把最长监禁期从一年增至两年。

这两项罪名是在14岁至未满16岁的未成年者面前进行性行为,或给他们看这方面的影像,以及在16岁至未满18岁的未成年者面前做出这些事。

政府上一次在2019年已对刑事法典作出全面修订,本轮修订范围较小。内政部和律政部联合文告指出,法案不仅会加重性罪名的刑罚,也会扩大和厘清特定罪名及辩护的范围,并把特定用语改为较通俗易懂的表述。

目前,刑事法典第182节条文虽然涵盖向公务员提供假信息,有意导致对方不当使用合法权力的罪行,却不适用于导致对方无效或低效行使权力的情况,例如有人就嫌犯身份误导警方,导致警方得耗费更多时间和精力揪出嫌犯。

内政部和律政部说,这类行为不仅浪费警方资源,也危及公众安全,嫌犯若继续逍遥法外,可能会祸害更多人。法案会扩大第182节条文范围,以纳入这类情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