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货员咳嗽喉咙痒,到诊所求医被告知要拿5天病假后,竟告诉医生不能不工作,最后没还钱也没拿病假,还在隔天7小时内送货给39名顾客,被判坐牢4个月。
被告是40岁的陈明华(译音),他面对21项包括抵触传染病法令(Infectious Diseases Act)、偷窃、刑事恐吓以及蓄意伤害等控状。
案情显示,被告因咳嗽咯痰以及喉咙痒,于去年4月17日早上11时09分,到大巴窑1巷第124座组屋的诊所求医。医生当时诊断被告呼吸道发炎,给了他五天的病假。
法律规定,被告在病假期间必须留在屋内,不过被告告知医生,说他从事批发业,不能停工五天,结果没还钱也没拿病假,就离开了诊所。
被告拒接诊所的电话,隔天凌晨1时半照样开着公司的罗厘去上班,并在早上6时至下午1时之间,把蔬果送给39名顾客。
被告全岛走透透,送货地点包括榜鹅、樟宜、后港、兀兰、蔡厝港、碧山、东海岸路等,法官最后判他坐牢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