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5日讯)新传媒艺人曹国辉在家中非法举行13人的“生日派对”,违反防疫条例,今日上午俯首认罪后,被判罚款3500新元(约1万500令吉)。
53岁被告曹国辉今日承认一项新冠病毒(临时措施)(管制令)条例2020的控状。
法官下判时表示,被告家聚集13人,他们没戴口罩,在那里逗留至少4个小时。被告在家庆生,也必须遵守法律。
法官指出,被告是屋主,可以控制人数,在13人之中必须负起最大的责任。法庭判刑须反映他的罪责。
早前报道,曹国辉面对一项触犯新冠病毒(临时措施)法令的罪名,指他在去年10月2日晚上至10月3日凌晨时分,在他位于布莱德路一带丽施路的公寓内与另外12人非法群聚。
13人之中,除了曹国辉和前杂志编辑林志强被控上法庭以外,其他11人已经各被罚款300新元(约900令吉)。林志强上周认罪后被判罚款3000新元(约9000令吉)。
根据案情,去年10月2日,曹国辉为了庆祝本身、徐鸣杰(32岁,艺人)及包勋评(30岁,艺人)的生日,决定在本身公寓住家内举行生日派对。
当天除了曹国辉和另外两名寿星公以外,他也邀请了林志强、王志国(45岁,艺人),以及田铭耀(29岁,艺人)。
包勋评受邀后,约了易佳憓(艺人,22岁)一起出席。
林志强则邀请了陆淑仪(行销经理,33岁)、周取贤(艺人,30岁)、陈欣淇(艺人,29岁)以及王春薇(行销经理,34岁)前去。
王春薇负责买蛋糕,并且在姚懿珊(艺人,34岁)的陪同下到场。陈俊川(行销经理,30岁)则“不请自来”,想给曹国辉一个惊喜。
案发晚上,曹国辉、林志强以及包勋评三人在傍晚7时至晚上8时之间在公寓内吃晚餐后,其他人在晚上8时至隔天午夜12时之间陆续抵达,并且在午夜12时至凌晨4时之间相继离开。
聚会中13人吃喝玩乐,但都没有戴上口罩。
根据新冠病毒(临时措施)法令,违令者可被判罚款高达一万新元(约3万令吉),或坐牢最长6个月,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