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房东申诉,男租客弄坏家具和钥匙,加上如厕不关门,常被她撞见,导致她蒙受心理伤害,要求对方赔偿。双方僵持不下,惊动警察到场调查4小时。
甄女士(51岁,兼职销售人员)告诉《新明日报》,她去年8月10日位于裕廊西1道第502座组屋单位的一个床位租给了一名21岁的男子,租约为期一年。
“对方说很着急租房,看了床位,当天就签合同搬进来,没想到之后的各种事情,让我很困扰。”
甄女士指男房客小便不关门,让她撞见。(潘丰源摄)
甄女士指出,男租客租的床位在客厅,但对方爱熬夜看手机,影响他人休息。
“他也弄坏了床架和抽屉、厕所开关、还弄丢大门钥匙,再私自复制。最让我受不了的是,他每次小便都不关门。我有时会撞见他不关门,跟他说了这样很不尊重女性,但他没听进去。”
她说,男租客住了8个月,她至少撞见过5次,不知道对方是有意还是无意,但不管怎样,都令她受到心理伤害。
于是,甄女士在4月29日与男租客摊牌,希望大家好聚好散。
“我给他两个选择,一是找他老板谈并且报警,二是私下解决,赔偿一笔费用。费用包括损坏的物品以及我的精神损失。”
由于赔偿金额大,男租客向公司人事部主管寻求帮助,主管到他的住所,表示要将男租客带走,但甄女士不同意,于是主管报警处理。
甄女士透露,警察当天晚上,从9时一直调查到凌晨1时多,之后将男租客带回警局继续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