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阿伯光天化日之下挥刀砍伤咖啡店老板及少东,即使警察到场仍恐吓“我要再杀了他!”,最后被判坐牢10个月,并因曾纵火烧咖啡店,多坐3周牢。
被告是73岁的杨金福,他共面对两项蓄意伤人罪和一项刑事恐吓罪,控状指他在去年8月25日下午1时,于明地迷亚路第2 7 座咖啡店楼上办公室,分别对咖啡店老板吴宏光(69岁)和少东吴明泉(31岁)使用刀子,并威胁对方。
咖啡店老板衣服上沾满血迹。(档案照)
根据案情,2020年8月25日下午12时56分,咖啡店老板步行回到位于咖啡店二楼的办公室时遇到被告。被告叫老板等他,说完便离开,老板不愿意和对方说话,便回到了办公室。
怎料,被告去附近店铺买了一把刀和剪刀,随后闯进老板的办公室,老板尝试逃离,但被告开始用刀子攻击,老板抓住对方的手,试图阻止。
员工看到这一幕,立即通知了咖啡店少东,也有员工大声呼救。当少东从办公室出来,看到被告拿着一把刀时,上前阻止,但对方不肯松手。
被告向两人挥舞刀子,老板和少东则空手夺刀,混战中被告用刀砍向老板和少东。这时,两名咖啡店员工前来协助,成功将被告按倒在地,夺走刀子。
不久后,警察赶到了现场。被告当着警察的面仍威胁咖啡店老板,大喊“我要再杀了他!”。
前日,被告因砍伤人被判坐牢10个月,由于他前年纵火烧咖啡店,当时被判24个月的强制治疗令,但时隔一个月又犯案,因此多做3周牢。(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