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籍商人掏出150万元,投资到全球投资计划下的其中一个基金,如愿以偿地成为新加坡永久居民。然而,基金投资失利,只拿回22万余元,商人于是把基金负责人告上法庭,指后者当初声称能保证投资不会亏本,如今必须赔偿商人所损失的约128万元。
这起民事诉讼前天(3月30日)在高庭开审,起诉人娄侃来自中国沈阳,经营房地产开发的生意,答辩人李华则是一家名为Sunmax Global Capital Fund 1 Pte Ltd公司的董事经理。
在全球投资计划下取得永久居民权
2012年4月,娄侃把一笔150万元投资到李华公司的基金。该基金是全球投资计划(Global Investor Programme,简称GIP)下的其中一个项目,而通过GIP进行投资并且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士,可申请成为新加坡的永久居民。娄侃不久后顺利取得永久居民权。
根据诉辩双方的开庭陈词,娄侃与李华于2012年4月12日在北京某办公室会面,在中国负责基金行销工作的一名邢姓男子也在场。两人签署了基金认购书,以及谈妥娄侃应如何把投资资金从中国转至新加坡。
称签署文件含本金保证 商人指对方误导性陈述
诉方声称,李华当时告诉娄侃,该基金项目向投资者保证,在扣除管理费后,投资者能够在五年投资期结束时,取回剩余的本金与投资回报。双方所签署的文件也包含这项本金保证的说明。
五年后,娄侃要求李华的公司退还扣除管理费后的投资金,岂料公司却否认有保证本金这回事。为了减少损失,娄侃最终决定赎回投资,至今所拿回的投资金只有22万4510元。
诉方指李华当初对娄侃做出误导性陈述,他为此必须赔偿娄侃所蒙受的损失,数额为127万5490元。 辩方则在开庭陈词中驳斥,在签署认购书时,双方错误签署了属于旧版本的文件,李华当时对此并不知情,他以为自己所签署的是最新版本,而在新版本的认购书中,并没有保证投资者本金的条件。
李华也坚称,从未对娄侃说过投资必定不会亏本。 辩方指出,娄侃最初掏钱进行投资,目的是成为新加坡永久居民,他如今也如愿以偿;然而,他还企图通过法律途径来拿回投资金,但GIP基金并非万无一失的投资,娄侃所发起的索偿诉求无法成立。案件续审中。
记者:黄佩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