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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男拾金不昧交警局 服役警却监守自盗

拾金不昧的好心男将捡获的钱包交到警局,结果在警局站岗的服役人员却监守自盗,瞒着同事把钱包带进厕所拿走里头的190元。他事后被上司追问时,三度否认拿走钱包,直到他的背包被搜出钱包,他才坦承罪行。

阿杜拉曼甘案发时在警局站岗,结果却监守自盗,拿走别人钱包里的190元。(海峡时报)

《联合晚报》报道,被告阿杜拉曼甘(20岁)案发时是在警察部队当全职服役人员。他承认一项严重失信控状后,前天(4月12日)被判接受12个月缓刑监视和50个小时社区服务,晚上10时至早上6时不得出门,母亲也须给5000元的担保金,确保他表现良好。

根据案情,一名男子于2019年11月18日在金文泰组屋底层与邻居聊天后,不慎把钱包落下。有一名好心公众发现钱包后,将自己的个人资料交给一名在附近的妇女,以便失主回来寻找钱包时可联系上他。

同天下午约1时27分,好心男拿着钱包去警局,由于他赶着回去上班,于是将钱包交给在警局外头站岗的被告。

被告事后打开钱包检查时,发现里头有190元现金。为了避免一同站岗的女同事发现诡计,他特意带着钱包跑进厕所,拿走里头的190元,接着将钱包藏在自己的背包内,再若无其事回去站岗。

一小时后,失主回到组屋底层寻找钱包,并通过妇女联系上好心男,进而得知钱包已被送到警局。

然而,当失主到警局查问时,却发现警局系统内没找到钱包的记录。警员于是展开调查,被告的上司后来询问被告有关钱包一事,但被告却两度否认拿走钱包。

上司随后询问与被告一起站岗的女同事,证实曾有人将钱包交给被告,但被告再度否认犯案,直到他的背包被搜出失主的钱包后,他见证据确凿才坦承罪行。

记者:王英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