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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对父子打造了东亚史上最大民间武装“海商王国”,雄霸东洋与南洋还养活20万民兵

郑成功,一般记述都集中在他起兵抗清、渡海攻台的伟业,却较少注意以一支民间武装作战多年,所耗费的大量财力物力,背后必须要有雄厚的经济支持。史料证明,如此庞大军费,主要来自他父亲郑芝龙所创建的海商集团。

台湾博物馆藏清初绘制的郑成功画像(作者提供)

郑芝龙一生兼具商、盗、官三种身份,创建了东亚史上最大的民间武装海商集团,首次完成中国官方与民间海洋权力的整合,在17世纪西方以海权扩展贸易的时代,开展了符合当时世界潮流的“武力+贸易”模式。

在明末,郑芝龙的郑氏集团,已拥有从日本到东南亚的海上贸易垄断权,前后经历其祖孙三代,始终是雄霸东洋与南洋海域的第一“海商王国”。

据记载,清军入福建福州时,退守安海的郑芝龙“楼船尚五百余艘”(黄宗羲《赐姓始末》),后“郑彩、郑鸿逵、郑成功皆率所部入海”(清《闽纪·唐王始末》),使其海上武装力量,基本完整保存下来。

郑芝龙降清后,郑成功重掌这批水军船舰,才能渡海进取台湾,更能继承其父创建的郑氏武装海商集团,重振声威,为其部队确保庞大的经费来源。

1961年雕塑家杨英风据此画为台南延平郡王祠内郑成功塑像原貌(作者提供)

2008年翻新后现状(右下图)。(作者提供)

海商收益的重要性,早年郑芝龙呈南明隆武帝的上疏中就曾说:“今三关饷取之臣,臣取之海”(清初《明季南略》),说明他支持南明政权的资金,全来自海上收入。

郑成功举兵抗清时,只占据闽粤潮沿海一带,地狭民贫,要维持如此庞大军费,也只能和郑芝龙一样“取之海”了。

史料显示,郑芝龙降清后开始分裂的郑氏海上势力,经过郑成功重新整合,形成更组织化、制度化、更强大的郑氏海商集团,继续掌控制海权,垄断中日贸易,及扩大东南亚各地的海外贸易。

据日方史料记载,当时前往长崎的中国商船,80%左右属于郑氏集团。

除了郑氏集团的商船来往海外诸国进行贸易,郑成功又派遣义兄弟郑泰通贩日本和南洋。此外,还有许多商人向郑成功的管库人领资(即借贷)出洋贸易,他们被称为“王商”,即替延平郡王郑成功从事贸易。

据学者估计,鼎盛时期仅靠对日本和东南亚的贸易,郑成功的年均获利就超过250万两。

同时,郑成功也延续郑芝龙向其他大小商船收税(保护费)的“制度”,连荷兰、西班牙商船也必须缴纳。史载,荷兰殖民当局每年要向“国姓爷”提供白银5000两、箭坯(用于制作箭矢)10万支、硫黄(用于制造火药)1000担,方获准对台贸易。

为筹集军费抗清,郑成功也在闽南、粤东、浙南等沿海控制区征收钱粮。

据1654年清朝地方官呈报顺治帝的奏折称,郑军索饷标准是富庶大县至少10万两,中等县不少于5万两。

史载,1653年短短两个月里,郑军就在闽南收缴饷银达400万两,另征粮数十万石。

据学者研究估计,在1661年郑成功攻取台湾之前,郑氏集团的海上收入,年利润就高达2000万或3000万两白银,再加上土地收益、掠夺等其他来源,估计其收入可能是当时世界著名的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三至四倍(见杨彦杰《1650至1662年郑成功海外贸易的贸易额和利润额估算》)。

而在军费开支方面,按照1654年郑军募兵告示所称,入伍者“每月给白米四斗、纹银五钱”,即每年每名士兵要耗米5石、纹银6两。

以郑成功麾下兵力最多时约20万之众为准,粗略估算,每年至少需要粮食100万石、白银120万两。

此外,打造武器装备,修建战船(每艘船平均成本要1万多两白银),购买和饲养战马,各级军政官员薪饷和赏银等消费,不会少于士兵的军饷。

以此计算,郑成功每年必须筹措到超过240万银两和200万石以上粮草,才能维持其海陆军部队。

收支大致对比显示,只凭他每年对日本和东南亚贸易的收入,已足以维持其武装部队,其他就是郑氏集团的利润或支持作战时的军费开支了。

1651年,清军趁郑成功率主力前往广东,攻破郑氏集团大本营厦门。据有关奏折报告称,仅从郑氏府库就掠走黄金90万两、珠宝玉翠数百镒(1镒重约750克至900克)、米粟数十万斛(1斛米重约36千克),再加上珠宝、粮食,粗略估算总值超过1000万两白银,相当于郑氏集团4年的海上贸易收入,或可维持20万人部队4年。

如此庞大数目,虽然包括郑芝龙所累积的财富,但也具体反映了郑氏海商集团惊人的财力与厚利了。

文:杜南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