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7日讯)因不满前女友带新欢回家过夜,大马男子手挥菜刀大喊“抢我女朋友,砍死你”,猛砍“情敌”,误砍伤前女友姐姐,被判坐牢1年。
这起砍人事件发生在去年8月28日清晨约6时,地点在宏茂桥10道第534座组屋的一间单位。
39岁被告程辉桑,来自马来西亚,是永久居民。他面对3项控状,包括使用武器蓄意伤人罪、持危险武器蓄意重伤他人罪、以及刑事恐吓罪,控方以其中两项提控,余项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被告昨天认罪。
案发地点在宏茂桥10道第534座组屋的一间单位。
案情显示,被告的前女友是36岁的大马女子王彩凤,两人于2018年11月分手,王彩凤之后与40岁的姐姐王秀美住在单位另一房。
调查显示,案发当天凌晨12时王彩凤带刘36岁的新男友刘文春到单位内过夜,与姐姐在同一间房睡觉。
清晨5时王彩凤起床到客厅拿男友的拖鞋,声惊醒在另一间房的被告。
被告见到王彩凤把一双拖鞋放在大门附近,怀疑她把新欢带回家。被告把“情敌”的拖鞋扔进洗衣机,在喝了两罐啤酒后,从厨房里拿了一把22公分长的菜刀,放在客厅沙发上,等了15分钟直到王彩凤从房间里出来,才质问她为什么带男人回家。
两人之后爆发争吵,被告就挥舞菜刀阻止她关房门,把她推开并闯入房,被告向刘文春大喊,还用广东话威胁:“抢我女朋友,砍死你”,并挥刀猛砍对方身体。
当时房间昏暗,刘文春尝试阻挡攻击,两人纠缠起来,姐姐王秀美也被惊醒,还跑到两人中间,尝试把两人分开。
被告却继续挥刀,姐姐右手被砍伤流血,也多次哀求对方停手,但被告不理会,持续挥刀砍人。
最终王彩凤成功把被告控制住,事后他还叫王彩凤三人离开单位。(人名译音)
伤者伤口深至肌肉新男友头部和手部多处中刀,姐姐左手臂更是被砍了8公分伤口,深至肌肉,当天动手术。
事发后,姐姐王秀美以及刘文春双双被送往盛港综合医院救治。
医疗报告显示,刘文春头部受伤、肩膀扭伤、手掌及手臂有多处伤口,包括左手臂10公分长的划伤。
王秀美的左手臂则被砍了8公分的伤口,肌肉撕裂,露出肌肉和肌腱,当天进行手术,并拿了42天的住院病假。
分手后出游求婚被拒分手后一起出游求婚被拒被告的代表律师求情时说,被告称直到2020年7月都与前女友保持亲密关系。
控方则反驳指出,两人自分手后就没发生关系,两人曾一起到日本旅游,因为那是一年前已策划好,王彩凤不想浪费钱,并已经清楚表明两人只是朋友关系,但被告却在旅途中向王彩凤求婚,因而被拒。
律师也指出,被告患有适应障碍症,也赔偿刘文春及王秀美的医药费,因此恳请法官轻判。
法官下判时指出,被告的行为出于嫉妒与愤怒,是预谋犯案,在姐姐表明受伤后还不愿停手,攻击的也是身体上半部分,所幸没有造成更严重的伤害。
法官最终判被告坐牢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