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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的女人们

新加坡保留着残忍的鞭刑,但只打男人,不打女人,不管女人犯了什么大罪。

新加坡全民都必须服兵役,但女人可以不当兵,除非她自己要当志愿军。

新加坡的婚姻法不叫婚姻法,而是叫《妇女宪章》,侧重保护女性。不管什么原因离婚,男人都得给女方赔钱,这有点类似于早年江湖上传闻的青春磨损费。据说后来发生过一些屌丝被富婆抛弃,也得补偿,屌丝苦不堪言,才做些调整。

如果发生家庭暴力或者婚内强奸,那是重罪,要坐牢打鞭。而打鞭是极刑,只有犯下杀人放火等重罪才会获此殊荣。

如果你在自己家里赤身裸体,还忘记关门窗,还不幸被女人看见了,而这个女人又感到不适,还报了警,那也要恭喜你已涉嫌违法,那是暴露不文明物,对他人造成了骚扰,也有可能会享受到坐牢的特殊回报。当然这一条好像也不只是针对男人,女人如果在家裸体不关门窗,应该也在被禁之列,只不过好像没有哪个男人看到女人裸体感到不适而去报警罢了。

如果未经允许拥抱异性,那是猥亵,后果也很严重。这应该也是为了保护女性,因为也没有听说过有男人因此举报女人的案例,可能也是没有哪个男人感觉被女人拥抱是受到猥亵了。

如果偷拍女性,或者出言谩骂女性,都会涉嫌犯下侮辱女性尊严罪。有报道称一个男人对一个女子说“即使你把衣服脱光,我也不要你”,结果被控上法庭,罚款500新币。但如果一个女人这么骂男人,感觉那好像就不是在侮辱,而是在义正辞严地驳责警告。

凡此种种,乍看起来,让人觉得新加坡的法律仿佛不是在维护男人平等,而是在偏袒女人。但是国际社会却大大赞赏,联合国人文发展指数报告在男女平等的评级中,将新加坡排在亚洲第一的位置。新加坡还被评为亚太地区女性居住最为安全的国家。俺大老爷们也真没必要艳羡嫉妒,多少年来全世界很多国家的妇女还真的是被侮辱被损害的对象,当然你要搬出武则天或者伊丽莎白女王,那只有另当别论。

感觉创立这些法律的新加坡人特别绅士。虽然歌德有言“永恒之女性,引领我们上升”,但莎士比亚也说“女人啊,你的名字是弱者”;虽然中西文化中都有诸多女神,但时至今日,女性在很多国家、很多场域都仍受歧视。毕竟由于生理原因,女性往往体力偏弱,还因为怀孕生子,承担家务,也让他们的人生事业受到一定影响;更因为历史文化中的陋习,女性一直都遭受很多不公平的对待。而保护弱者却是社会的共同责任和义务,弱者的权益是否得到很好的保护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所以新加坡让公共资源适当倾斜于女性,是为了让女性有尊严地参与社会事务,享有人生权益。当然他们不仅只是用法律对女性实施温情保护和人文关怀,更重要的是切实解决女性面临的人生事业上的难题。

所谓男女平等,考察的就是他们的人生安全、生殖健康水平、被赋予的政治权利大小和经济活动。曾经有西方记者跟新加坡高官讨论自由问题,记者认为新加坡没有欧美自由,高官巧妙回答说,新加坡少女有深夜独行而不担心安全的自由。这不禁让我们思考自由和管制的限度,应该说凡事推向极端都是有害的。当然这个问题尽可以见仁见智,但我个人比较欣赏新加坡的做法。他们这里,已经连续18年没有发生过拐带妇女儿童的案件,他们曾经创下过135天无犯罪的世界记录,他们曾经被评为最适合孩子成长全球第一名,其中安全也是一个重要的指标。

与女性有关的另一件重要的事是生育。新加坡着力解决妇女儿童的医疗保健,他们是全球生产死亡率最低的国家之一。妇女生完孩子有12——16周的产假,更值得称道的是,爸爸也有产假,一般时长为2——6周,让爸爸也帮着带孩子,这是对妻子切实的关爱。由于政府主导,多数公司已经对妈妈实行灵活工作时间,有的是可以在家里上班,有的是可以迟到早退,这给生产后的妈妈重回职场创造了有利条件。

新加坡以前也搞过计划生育,建国之初,政府建议每对夫妇生两个就够了,未曾想事到如今,人们响应过头,很多人甚至都不愿结婚、不愿生孩子了,说是养不起。政府就用钱催生,说你负责生,政府帮你养,每个新生儿都包上八千新币的红包,最近又加码,生得多,给得多,第二个孩子可以得到两万四千新币,第三个可以得到两万九千新币,如果你实在生不出来,试管婴儿也给。想起从前我们村里有个超生游击队,生了八个女儿,就是不生儿子,一家人到处躲计划生育,男人扬言要把女人肚子里的女伢生光,看能不能再生出一个男的来。他们当初如果穿越到如今的新加坡,那可就大大赚了。只可惜,而今中国的很多夫妇也不愿生孩子了。

新加坡女性受教育程度、经济独立程度以及劳动参与率,在亚洲都是一骑绝尘,遥遥领先于周边国家。还有遍布全岛的母婴室,公汽上的婴儿车位,都能让人感受到这个蕞尔小国的道德力量。但尽管如此,新加坡的妇女地位还是略低于男性。他们的总统就是一位穆斯林女性,但他们还检讨说,议员中女性比例偏少,还要改进。不过我接触到的新加坡女子,她们似乎不关心这些,只顾朱颜绿鬓,芳姿窈窕,少有被歧视过的脸上,闪耀着自信的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