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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城男子帮带漏税香烟,竟不知是内藏毒品

裕廊组屋四楼走廊带货被抓

37岁男子帕加斯在2017年2月8日这一天,与35岁的谋淡米丝莫和52岁的伊姆兰约定在裕廊西街第518座组屋的四楼走廊碰面。

当时37岁的帕加斯拿出一个装有海洛因的白色塑料袋,交给52岁的伊姆兰,然后随同淡米丝莫一同离开。

肃毒局人员随后赶到现场,将三人一并逮捕。

急得跳脚申诉是带货“香烟”

不是“毒品”!

在审讯期间,37岁的帕加斯宣称他与两名同伙一起“带货”,但他一直以为自己带的是漏税香烟而非毒品!

37岁帕加斯面对一项控状,判定他在2017年2月8日,与35岁的同谋淡米丝莫贩运重达19.42克的二醋吗啡:diamorphine海洛因的违禁成分给52岁的伊姆兰。

之后,三人在最高法庭受审后,一致被判罪名成立和三人死刑。

来源:早报

高庭仍判死刑申诉得直,

逃过鬼门关!

即便37岁的帕加斯一直在为自己叫屈,说他只知道自己与这两名同伙一起“带货”,但他从一开始就只是以为自己带的是漏税香烟!他可没这么大的胆子带毒!那可是死罪!

但是高庭法官还是认为,37岁的帕加斯在这项走私活动中将会得到高达500令吉的酬劳。

按照酬劳如果只是漏税香烟,不可能有这么多的酬劳。

而且,香烟与毒品的重量不同,当袋子从委托人那里被交出时,帕加斯理应会有所察觉。

男子能赚取这么高的酬劳,不可能只是走私香烟那么简单。

之后,三名被告都提出上诉,最高法院上诉庭日前发表书面裁决,判帕加斯上诉得直,竟然死里逃生,逃过死刑!

新加坡对毒品零容忍

上诉的三司不同意高庭法官的裁决,三司进一步指出,走私漏税香烟同样也是犯罪活动,同样能获得较高报酬这点并不奇怪。

而且根据37岁的帕加斯的说辞,香烟与毒品的重量仅仅只相差380克,那么帕加斯没能完全察觉,想来也是合理的。

三司考虑后,最终决定裁定帕加斯运毒罪名不成立。

能够躲过鬼门关的帕加斯真的需要感谢三司难得的手下留情了!

根据新加坡防止滥用毒品法令,走私超过500克大麻一旦罪成,可判处死刑。走私超过250克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者,一旦罪成,也可被判处死刑。凡进出口15克以上海洛因、或制造任何数量海洛因者,一经定罪均判处死刑。

新加坡是目前全世界依然对贩毒罪行实施死刑的国家之一,其余三个国家分别是中国,马来西亚和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