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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缉犯飞车逃 女伴甩车外 拖行交警50米

遭肃毒局通缉的一名瘾君子,开车用手机遭交警拦截,吓得他加速逃走,竟导致交警“挂”车门拖拽50米,在副驾驶座的女伴则被甩出车外,惊险万分。

被告开车用手机遭交警拦截。(档案照)

这起案件发生在2018年11月12日下午2时55分,被告阿扎(Azhar Bin Amin,37岁)于芽笼18巷因开车使用手机,遭交警拦截检查,吓得立即踩油门,结果副驾驶座的女伴和交警为此受伤。

被告共面对14项控状,包括鲁莽行事导致他人受伤、危害他人安危、吸毒、运毒等罪状,他不承认运毒,案经审讯后,前日(1月4日)被判罪名成立。

根据控状,被告自2016年12月17日开始24个月的监视令,需定时到警局进行尿液检测,但他分别在同年10月5日、12日和26日缺席。

控方在结案陈词中指出,11月12日下午,一名交警发现被告开车使用手机,要求被告在芽笼18巷停下接受调查。

被告知道肃毒局正在通缉他,于是向交警谎报姓名,之后不等交警结束调查,被告踩油门逃走。

《新明日报》曾报道,当时交警捉著司机不放,在车外遭拖行50米,造成他身体多处擦伤,右脚踝骨折。控状也显示,坐在副驾驶座的女郎也被甩出车外。

事后被告称他在大巴窑弃车,再到巴西立的乐活度假村与家人相聚。

警方在隔日凌晨1时55分上门抓人,搜出9包冰毒、秤和吸毒用具。案底累累的被告曾分别在2004年与2014年因吸毒而入狱18个月和3年。

法官发表裁决时指出,有大量间接证据指向被告运毒,包括秤、大量的毒品,塑料袋,虽被告指秤用于分配食用分量,但没有具体证据反驳。

其余被搁下的控状,被告表示有意认罪,案件将于本月22日一同审理。

记者:潘靖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