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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被巴士撞成植物人 偿金至少78万

(新加坡13日讯)46岁女摊位助手骑脚车被巴士撞倒,头部重伤后不省人事,成为植物人至今超过一年。

丈夫从中国越洋来新起诉巴士司机与公司,双方在案件开审后取得庭外和解,辩方同意承担三分之二的赔偿责任,索偿金额至少26万新元(约78万令吉)。

《新明日报》报导,这起意外发生在前年6月4日中午12时15分,地点是朝往裕廊西51街的园景路(Yuan Ching Road)。

巴士的挡风玻璃爆裂。 (档案照)

伤者是46岁的郭文珍,来自中国,案发时在附近咖啡店当摊位助手,在放工回家途中遭遇不幸意外。

由于伤者一直处在昏迷状态,因此由她的丈夫代为起诉肇祸司机以及巴士公司易塔通索赔。

诉方在开庭陈词里,指巴士司机没有注意路况,前方交通灯已转红,而有路人正在过马路,他却将骑脚车过马路的郭文珍撞倒。

伤者郭文珍。(档案照)

诉方称郭文珍与其他路人在过马路时,巴士距离18至22.5米远,每小时时速约27至32.4公里,巴士可以也应该停下巴士让路给路人。

辩方承认司机闯红灯,但反指郭文珍同样也“闯红灯”,在绿人还未显示前就骑脚车过马路,没有注意路况,同样也要负上部分责任。

案件上周开审,针对诉辩双方需负多少责任进行审讯。双方在审讯第一天结束后取得共识,由辩方承担三分之二责任。

至于具体索赔数额,待日后估算。

住院259天

伤者在车祸后被送回中国,她处在昏迷状态,住院259天,单是医药费就花掉26万5886元(约81万2691令吉)。

诉方代表律师不愿向媒体透露具体索赔数额,但据索赔状显示,诉方索赔项目包括郭文珍的26万5886元医药费、看护者所承担的2万5000元(7万6406令吉)损失、将郭文珍送回中国的1万9400元(约5万9291令吉)费用、代理人申请的1万3350元(4万801令吉)费用、以及未来收入损失等。

另外,巴士司机因闯红灯,去年在危险驾驶罪名下被判坐牢一周,各级驾照吊销18个月。

据郭文珍的医药报告显示,她头颅骨折,脑部伤势严重,长期内无法恢复心智能力。

巴士的行车记录器拍下了案发过程,郭文珍与巴士司机都有闯红灯,但发生相撞的那一刻,绿人已经亮起。

诉方说,法律在意外的前一年已修改,公众能以步行的速度,骑脚车过马路,辩方不能以此把错怪在郭文珍上。

诉方代表律师拉杰星说,这是一起不幸的意外事故,行人与司机都违反交通规则,分别在行人信号仍是红灯时就过马路,以及在交通灯转红灯后没有及时停车,但是巴士司机须为意外的发生负起更大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