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日讯)40岁妇女伙同母亲和妹妹向智障女施酷刑,不仅用链绑住受害者手脚、用棒球棍打她,受害者饱受被告一家虐待,处于“濒死状态”。被告事后还叫弟弟撒谎骗警方,昨日被判坐牢3年和赔偿1000新元(约3000令吉)。
身为家中长女的被告哈斯妮扎(40岁)承认禁锢、蓄意伤人和妨碍司法公正三项控状,昨日被判监。
受害者(30岁)案发时在兀兰的快餐店工作。根据心理卫生学院报告,她有轻度智力障碍。
受害者是被告小弟伊萨菲的中学朋友,她通过伊萨菲认识被告一家人,后来逐渐与被告一家人熟络。2016年初,受害者离家出走,搬进被告的家住,睡在客厅。
2016年5月到6月间,被告的妹妹哈斯琳达(35岁)发现受害者替丈夫汉尼 (34岁)口交,就质问受害者,受害者之后开始遭受被告一家虐待。
由于受害者智障,被告认为她“容易吃”,就与妹妹商量把受害者当奴隶使唤。
两姐妹和母亲哈斯玛(70岁)不时打骂受害者,被告用棒球棍打她背部和手臂,以及掌掴她等。哈斯琳达和哈斯玛用钳子扭受害者的脚趾,或用锤子敲牙齿、泼热水等。
哈斯琳达指责受害者偷她的东西,哈斯玛于是叫被告买脚车链,晚上将受害者的手脚绑在婴儿摇篮上。
后来,哈斯玛发现受害者半夜移动摇篮上厕所,便叫儿子买有钩子的铁片,固定在墙壁上,将她绑起来,不让她走动。被告在哈斯玛的指示下多次将受害者用链绑住。
受害者饱受虐待,在2017年底,开始出现大小便失禁情况。她半裸被绑在厕所马桶旁,在厕所地板吃饭。随着她的情况恶化,2018年1月,被告叫救护车送她去医院,受害者当时处于“濒死状态”。
警方介入调查后,被告丢掉铁片,并叫弟弟依斯奇向警方撒谎,隐瞒她和妹妹及母亲虐待受害者的事。
根据医药报告,受害者身体多处受伤和烫伤,她的耳朵畸形和一根脚趾变形等。此外,她的10颗牙齿不见。
法官下判说,受害者轻度智障,案发期间没有求助能力。他同意控方提出赔偿1000新元损失的建议。这个数额是被告能力所及的。
涉案的哈斯琳达也已经认罪,案件2月3日下判。她的丈夫汉尼早前承认掌掴受害者罪后,被判坐牢3周。
被告的两名弟弟日前认罪后被判监。母亲哈斯玛犯下的罪行更严重,案件将在新加坡高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