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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18个月房租 女屋霸接庭令仍拒搬

(新加坡3日讯)“东海岸屋霸”拖欠18个月房租,还赖著不走,屋主成功申请到产业收回令,今早和法庭执达吏上门索屋,结果对方依旧耍赖不搬,屋主再次无功而返。

这间引发纠纷的单位位于勿洛南三道的勿洛阁公寓,屋主何先生(60岁,商人)告诉《新明日报》记者,租客自前年中旬以每月4000元(约1万2000令吉)租金签了一年租约,对方搬进去后却从未缴过租金,至今已拖欠至少18个月,逾7万元(逾21万令吉)租金。

他早在去年已经入禀法庭并取得胜诉,随后就在去年12月发出律师信通知对方,但信却被对方撕毁。

警员进屋了解情况,租客拿出法庭文件给警员看。

他之后成功申请到产业收回令(writ of posession),庭令清楚注明,今早10时取回屋子。

何先生说,今早和执达吏(bailiff)上门,与屋霸等人洽谈并拍照,不过对方依然不搬,让他十分无奈。

接下来,他会与律师商讨下一步行动,看是否能找来保安公司和罗厘,强制性清空屋子。

“他们就是抱着拖一天就多住一天的心态,非常不负责任。”

女租客不满记者上门,多次对记者叫嚣还报警。

《新明日报》曾经在2017年、去年10月及12月,三度报道这户“东海岸屋霸”,当时男住户沉添宝被指多年来带着妻子、一对儿女、媳妇和孙子,在东海岸一带专租排屋或洋房住却不缴付房租,并惹上至少七起官司,得赔偿苦主逾16万元(逾48万令吉)。

据之前报道,屋主何先生无奈表示,自己做生意,出租房子多年,首次遇到这种言而无信之人,让他倍感压力,甚至影响睡眠。

根据受访律师指出,若庭令中并没有提及原告可以收回屋子的字眼,房东必须通过法庭申请产业收回令,才能收回房子。

屋主指女屋霸要求先赔偿才肯搬走,并以女儿作“挡箭牌”,称如果女儿有什么三长两短,要他负全责。

何先生说,女屋霸无论是在法庭或是面对他时,都称女儿的淋巴有疾病,因此不能强迫她搬走。

“此外,她也指我上门骚扰她们一家,因此要我先赔偿才愿意搬走,让我十分无奈。”

记者现场所见,女屋霸周三早多次对在场的记者叫嚣,并扬言:“你多写一点,尽管报道我,你越写我就越红。”

记者上门时,屋内的男女租户多次高喊、破口大骂,还举着手机拍摄。

女屋霸也立刻报警,两名警员随后到场了解情况,她也拿出多份法庭文件给警员察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