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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食野猪Part 2◢ 4人认罪 各罚RM7500

(新加坡14日讯)涉嫌以面包喂食野猪,8名男女昨天被控,其中4人认罪各罚款2500元(约7500令吉)。

新加坡国家公园局接下来两周还会陆续加控11人。

这是新加坡首次有公众因为喂养鸽子以外的野生动物而被控上庭。

《联合早报》报导,在国家法院面控的8人包括4男和4女,年龄介于20岁至51岁。根据控状,他们被指于去年11月26日至29日之间,在罗弄哈鲁士(Lorong Halus)给野猪喂食,抵触野生动物法令(Wildlife Act)。

8名被告各面对一项控状,其中4人认罪,另外4人的案件展期至下个月过堂。控方促请法官各判他们罚款4000元(约1万2000令吉),不过法官认为这项条文的最高刑罚为罚款5000元(约1万5000令吉),4000元过于严厉,2500元较为恰当。

公园局昨天透露,该局未来两周还会另提控11名涉嫌于12月2日至7日,在同个地点喂食野猪的公众。

公园局人员是在巡逻时发现这些违例行为,每一组喂食者介于1至3人,他们除了面包外也喂狗粮。

“这是自去年6月野生动物法令生效后,公园局首次提控那么多人,显示当局更加严厉看待喂食野生动物的行为。”

公园局也在文告中指出,人们蓄意喂食或是不负责任地丢弃食物会影响野生动物觅食的本能,让它们习惯人类的存在,依赖人类取得食物。这将吸引它们进入人类活动的范围,包括在马路上游荡危害动物自身和公路使用者的安全,以及做出攻击性行为。

公园局采取科学的方式管理野生动物,促进它们与人类共存。

不过当局说:“即便如此,非法喂食可能导致野猪威胁人类安全,导致它们得被移往他处,或是被人道毁灭。”

国会是在去年3月修改野生动物和飞禽法令,修正法令去年6月1日生效,并易名为野生动物法令。

过去,除了喂食鸽子会被罚款外,原有的法令并未禁止公众喂食其他野生动物。根据新法令,首次喂食野生动物者可被罚款最多5000元,重犯者的最高罚款则为1万元(约3万令吉)。

除了人们饲养的猫、狗,以及马、羊、猪等牲畜和家禽外,其他在自然野生环境中生长的都属于野生动物,例如鸽子、猴子和野猪等。

自去年6月开始,公园局依照公众的反馈和野生动物的分布划定了一些喂食热点,至今已对62名违例公众采取行动。公园局回复《联合早报》询问时透露,其中22人会被控,其余的则接获警告信或是缴付销案罚款。

公园局近来也加大宣传力度劝请公众不要喂养野生动物,并从这个月开始与国家环境局和新加坡食品局合作。

除了鼓励食客归还托盘外,工作人员也会与小贩中心和咖啡店摊主接洽,教导他们妥善处理厨余和维持摊位卫生,以减少鸽子和八哥等的食物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