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国会星期三(11月4日)三读通过《跨境烟霾污染法令》修正案。这是该法令自2014年制定以来首次修订。修正案扩大政府追究涉嫌非法烧芭企业和个人责任的手段,包括将相关实体列入受限名单,限制其他公司与其开展业务或提供贷款。
修法后,造成或加剧新加坡烟霾污染,或纵容第三方污染的企业和个人,一经定罪,每日最高罚款从1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累计上限从200万元提高至2000万元。法庭也可下令追缴违法所得,或企业因违法而规避的损失。
政府还可要求特定领域业者及涉事企业的相关业者,将违规企业排除在业务往来和供应链之外。违反相关要求者最高可罚款100万元;持续违规的,每日可另罚最高10万元。国家环境局也可公布未遵守通知或指令、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企业名单。
永续发展与环境部长傅海燕说,修法将帮助当局更早采取行动,在烟霾吹到新加坡前追责。修正案经紧急证书程序在同一天完成三读,国会讨论历时逾六小时,共有24名议员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