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6岁男子涉嫌使用盗取的银行卡资料,通过手机电子钱包购买总值超过2700元的两张显示卡。约一小时后,他再度返回梧槽干拿路一家零售店,试图购买总值超过4000元的资讯科技零件,因行为可疑被店员通知保安拦下,警方随后接报到场。
警方初步调查显示,男子涉嫌参与跨国诈骗团伙,通过手机应用程序接收指示,利用盗取的信用卡和借记卡资料购买高价电子产品。首次购物后,他将商品交给在车内等候的同伙,再返回店内。警方通过闭路电视及警方电眼画面确认另两名男嫌犯身份;两人乘坐租来的汽车离开,后于27日在樟宜机场转机区、离境前被捕。
警方发现,两人也涉嫌涉及至少另一起零售店支付交易欺诈案。警方起获三人持有的GeForce RTX 5070显示卡、一部iPhone 18 Pro Max及其他多部手机。三人将于28日被控教唆串谋欺骗,若罪成,最高可被判监禁十年及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