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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留新国不知要延长外国车辆入境准证 大马客工被罚款

(新加坡17日讯)马来西亚客工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连人带摩哆”滞留新加坡,但却未留意新加坡陆路交通局已恢复外国车辆入境准证(VEP)的相关规定,结果没有付款以延长准证的有效期限,被罚款100新元(约300令吉)。

一名马来西亚摩哆骑士告诉《8视界新闻》,今日为摩哆缴付准证费用时,才发现当局已恢复规定,必须每14天付费来延长外国车辆入境准证的有效期限。

他透露,上一次缴付费用是在8月31日,由于不晓得当局恢复规定,结果今天被罚款100新元。

根据该名大马客工提供的单据显示,8月31日到11月7日期间,他共要支付228新元(约684令吉)的准证费用,另外再加100新元的罚款,共缴付328新元(约984令吉)。

为了配合马来西亚行动管制令,陆路交通管理局在今年3月18日至9月30日取消对外国汽车和摩哆车主,每14天更新车辆入境准证的要求。不过,当局已在上个月恢复原有的规定。

陆路交通管理局表示,从10月1日起,有意延长在新加坡逗留期限的外国车辆车主,必须每14天付费以延长外国车辆入境准证的有效期限。这项条例适用于所有外国汽车和摩哆,包括在10月1日入境的外国车辆。

当局表示,有意延长逗留期限的车主,可通过新加坡全岛AXS终端机申请延长准证的有效期并缴付准证费用。从10月15日起,当局已规定入境准证过期的外国车辆将面对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