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父亲借“性教育”之名性侵女儿5年
新加坡一名父亲声称要教10岁女儿性事,岂料他竟然是亲身“示范”,涉嫌在五年内频密性侵犯亲生女。女儿逐渐对不伦行为感到不自在,受不了离家出走,企图逃出父亲魔掌,却被父亲诱骗回家再次受害。
现年45岁的男子一共面对15项控状,包括性侵14岁以下孩童和非礼,他不认罪,案件今早在高庭开审。为保护受害女童,法庭谕令媒体不准报道被告的名字,与其他可能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资料。
控方在开庭陈词中指出,女童首次受害是在2010年,当时年仅10岁的她与家人寄住在亲戚家,夜里与被告、母亲、哥哥、妹妹和女佣睡在同一个卧房的地板上,被告便趁家人熟睡时非礼亲生女儿。
控方说,被告首次得逞后,吩咐女儿不准告诉别人,并说会教她更多有关性的事情。当时女童仍年幼天真,完全信任父亲,任由被告对她进行性侵犯,包括用手指性侵她、让她为被告口交和肛交。
2011年,一家人搬到一个四房式组屋单位,因与妻子关系闹僵,被告当时和女童同睡一张床上。随着女童年龄渐长,她意识到父女之间不应有亲密肢体行为,同时却习惯了父亲对她所做的事情。
女童的母亲在2012年至2013年间与被告离婚,留下女童与儿子和被告生活。女童继续遭受被告的性侵犯,2013年12月,她无法再忍受被告的行径,离家出走去找母亲,希望能逃出被告的魔掌。
被告央求女童回家,并承诺停止所有性行为,女童于是回去和被告生活,然而,被告很快地故态复萌,重新对女儿伸出狼爪。2014年底,当时14岁的女童再次逃跑到母亲的家,被告的罪行这才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