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马来西亚男子电诈新加坡人 被判监禁与罚款
五名来自马来西亚的男子因加入诈骗团伙,针对新加坡人实施“假朋友”电话诈骗,在新山设立据点进行犯罪活动。近日,他们被法庭判处42至55个月的监禁,同时每人被处以1.1万至2.1万元的罚款。据调查,至少70名受害者因此蒙受损失,总金额高达约16.46万元。
这五名被告分别为蔡子煌(24岁)、余光耀(37岁)、王国豪(26岁)、郭远淳(20岁)以及罗川盛(36岁)。他们均承认参与串谋欺骗的罪名,其中蔡子煌还被指控协助团伙管理餐费及分发电话卡,这一情节在判决时被法官纳入考量。
据控方披露,蔡子煌在9个月内涉及诈骗金额约11.76万元;余光耀在6个月内涉及金额约4.71万元;王国豪在8个月内涉及金额同样为4.71万元;郭远淳在7个月内涉及金额约11.61万元;而罗川盛在8个月内涉及金额约11.66万元。控方强调,案件涉及跨国犯罪,增加了执法难度,且诈骗金额巨大,因此建议法官判处63至75个月的监禁及相应罚款。
最终,法院于4月3日作出判决:蔡子煌被判监禁55个月并罚款1.2万元;余光耀被判监禁42个月并罚款1.1万元;王国豪与郭远淳均被判监禁42个月并罚款1.5万元;罗川盛则被判监禁52个月并罚款2.1万元。
案件始于2024年1月16日,马来西亚警方突袭新山一公寓的两处单位,成功抓捕这五名参与“假朋友”诈骗的嫌疑人,并于1月23日将其引渡至新加坡。在行动中,警方缴获了团伙使用的设备,并通过比对资料确认受害者人数及损失金额。
进一步调查显示,这五名男子在2023年5月至8月期间,先后被一名绰号“同花顺”的负责人招募加入诈骗团伙。他们被分配至两个Telegram群组,由“同花顺”及其助理定期提供潜在受害人的电话号码清单,每次清单包含200个号码。团伙提供专门的诈骗话术,帮助他们套取受害者朋友的姓名,一旦受害者同意转账,他们便通过群组通知上级,并获取指定转账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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