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6日讯)新加坡“燃油大王”林恩强创办的兴隆贸易拖欠48亿新元(约147亿3706万令吉),最大债主汇丰银行上个月入禀法庭,向林恩强、一对子女和公司女经理索偿近1亿1600万新元(约3亿5614万令吉)。
据《联合早报》,林恩强被誉为狮城燃油大王,他于1963年创立兴隆贸易(Hin Leong Trading),是全球燃油最大交易商之一。但因冠病疫情引起的油价暴跌和燃料需求骤降,该公司财务状况急速恶化,拖欠23家银行的数十亿元贷款,并于今年4月向法院申请破产保护。
兴隆贸易的司法管理人普华永道早前提呈法庭文件,指林恩强以及他的子女林志明和林慧清进行欺诈交易,违反董事受托责任。
新加坡 “燃油大王”林恩强和两个子女面对汇丰银行索偿。(档案照)
普华永道指林恩强和他子女通过欺诈性交易,包括伪造收益以掩盖贸易和其他活动中累积的损失、伪造文件,以及通过不正常方式输入会计资料以操纵公司账户,夸大公司库存情况,以及通过不当手段取得融资。
普华永道因此入禀法庭,希望能从林恩强和他子女身上索回35亿美元(约144亿9175万令吉)的债务,以及9000万元(约2亿7631万令吉)股息收益。
据《海峡时报》报道,上个月21日,共被拖欠6亿美元(约24亿8430万令吉)债务的汇丰银行成为首家入禀法庭索偿的银行,除了林家,也向兴隆贸易的一名公关部门女经理成慧珠(译音)索偿,共索偿额约8530万美元(约3.53亿令吉)。
银行指林恩强等人通过签署伪造两份收据,骗取银行1亿1170万美元(约4亿6249万令吉),两份收据被指向两家公司分别出售了5600万美元(约2亿3186万令吉)和5570万美元(约2.3亿令吉)的汽油。
银行认为,对方隐瞒了资不抵债的实情,财政报告少了8亿美元(约33亿1240万令吉)的损失,林恩强还叫财务部隐瞒这些损失,若出事他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