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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新加坡很好,但你听说过新加坡这些奇葩法律和鞭刑吗?

如果旅游的话,新加坡是个不错的目的地。

地方虽然小,一两天就能逛个遍,但总的来说,“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该有的都有。至今认为,正宗的海南鸡饭和辣椒蟹味道不错,值得二次品尝。尤其那个蟹肉,十分肥美,一个人吃掉一两斤都不成问题。

登上摩天轮,远望马六甲的海面也是一种不错的享受。

不过,新加坡也有一些看起来有点奇葩的法律值得注意:

例如,深夜禁酒令。新加坡从晚上10点半到次日早上7点,公共场所不能喝酒。晚上十点半后商家也不能卖酒。只能在餐厅、咖啡厅、酒吧,以及家里饮酒。一旦违规,罚款一千新币,约合人民币五千。倘若在小印度和芽龙公共区域被发现违规饮酒,处罚将是其他区域1.5倍。除却罚款外,还可能面临鞭刑,以及三个月的监禁。

此举保证了半夜十二点的街头,不会出现失恋的人在外醉酒,或是一大群人醉酒后在外耍酒疯闹事的情况。

2013年夜间时分,一辆巴士在小印度撞死了一名印度客工。彼时,小印度很多来自印度和孟加拉的客工都聚在一起喝酒,事件发生后,醉酒的人群蜂拥而上,闹起事来,接连推翻了20多辆车,还打伤了赶来处置的40多名军警。事后,当地政府就出台了这条法律。

新加坡有条法律规定,不能在家裸着身子跑来跑去。

如果你一定这么做,那么请一定拉好窗帘,别被人发现。否则,一旦被邻居举报,警察会直接上门,并以“传播色情”的名义拘捕你,判处3个月监禁,或是罚款2000美元。情节严重的,还可能处以鞭刑。

此外,新加坡街头不能随便涂鸦。一旦被发现,会被拘捕重罚,并处以鞭刑。

1993年,美国有个名叫Michael P.Fay的18岁少年,闲来无事,在新加坡的社区里搞破坏,又是戳人家的轿车轮胎,又是在车身上涂鸦,还用斧头故意砸坏车窗,最后被警方逮捕,罚款2214美元,判处4个月监禁,并处以鞭刑6下。当时,美国舆论哗然,认为处罚过重,时任总统克林顿还出面为其求情,最后也无济于事,照罚不误。新加坡只是将鞭刑的6下改成了4下,算是照顾克林顿的颜面。

不过,话说回来,新加坡的鞭刑打的是真疼啊,鞭长1.2米,粗1.3公分,往往一鞭下去,皮开肉绽。很多人无法一次性承受完毕,只能采取“分期执行”的方式。迄今为止,还没人能够一次性扛过六鞭。

新加坡看不到有人公开乞讨,那是因为政府不允许。其实,新加坡的社会福利和保障远远没有想象的那么好,甚至还有点低。如此,便导致许多人明明到了退休的年龄,仍旧选择外出工作,因为他们必须要靠工作来养活自己。出租车司机、饭店服务人员,有不少都是头发花白的老人,这一点与香港颇为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