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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酷现实,在新加坡被迫卖淫的外籍女性有多少?
很难想象,在当下的新加坡还有强迫外国女子卖淫的恶性事件!
两名经营俱乐部的男子,强迫一群来自菲律宾的表演人员在舞台边或贵宾室提供性服务...
(图:来源自网络)
深夜,一间昏暗的房间里,聚集着一群菲律宾女子。
她们在这里住了数月,每天都只有30分钟处理自己的杂事。她们之所以来到新加坡,是被承诺能够每月赚取800新元(汇率:1新元≈5.2元人民币)的高薪工作,然而现实却让她们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困境...
这群女子抵达新加坡后,竟发现俱乐部的工作涉及为顾客提供性服务,而且往往是在贵宾室或舞台边公开进行。
而随着一名被迫接客的单亲母亲向警方求助,事情因此曝光。
(图:来源自网络)
每一为妇女在开始工作之前,就因为被安排到本地工作,而积欠俱乐部大约 3300 或 3500 新元的债务。
根据合同,她们每月应获得大约800 新元的工资,但她们都没有收到这笔钱。而她们唯一的收入就是从坐台和销售饮料中赚取佣金,但这些佣金都用来支付她们的“债务”,或每周 217 新元的租金。
如果她们想在合同结束前离开,就必须支付俱乐部5000 新元的违约金。
大多数女性甚至在工作数月后仍欠俱乐部钱,有时还需要向俱乐部预支,最后甚至连食物都买不起。
八名女性中有六人表示,表演人员需要提供顾客性服务,借此鼓励他们付钱请女士坐台买饮品。
(图:来源自网络)
其中一名单亲妈妈为了抚养孩子而来到新加坡。
她从 2019 年 8 月开始工作;一开始时,她拒绝提供性服务。当时,她曾亲眼目睹一些表演人员在靠近舞台的沙发上和一群顾客进行性行为。
后来,在不断施压下无奈就范。
她于 2019 年 10 月 1 日凌晨 5 点逃离住处,并在一名发现她在哭泣的路人的帮助下前往警察局...
昨天,这起恶性案件终于尘埃落地,两名俱乐部的经营者被判刑;其中,拥有两个俱乐部的63 岁的老板 Tan Teck Heng 被判入狱 23 个月,他51岁的下属 Chong Kien Meng则被判入狱 18 个月。
他们被判抵触《妇女宪章》下八项罪名,其中包括靠性工作的收入生活、管理或协助管理妓院等...
(图:来源自网络)
这场丑闻的幕后主使是两名男子,他们以经营俱乐部的名义,强迫这些女子卖淫。在俱乐部工作的女子们不得不忍受各种形式的侵犯和羞辱,她们的自尊和尊严被完全践踏。
这样的事情居然在现代社会仍然存在,让人十分震惊和痛心。
违法者最终被判入狱,为这些女子总算带来了一丝正义的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