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智库移民政策研究所 (Migration Policy Institute)于3月10日发布了一篇关于美国亚裔移民的报告。
根据报告,自1960年代中后期开始,亚裔美国移民呈现急剧增长的趋势,目前已经称为美国移民整体中的第二大族裔,仅次于美洲裔移民。目前的亚裔美国人有大约1410万人口。自2013年以来,印度和中国已成为取代墨西哥的主要来源国。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估计,展望未来,预计来自亚洲的移民将在所有移民中占更大的比例,到2055年将成为最大的移民群体。
亚裔移民来自哪儿?去了哪儿?从事什么工作?
在2019年,印度,中国和菲律宾是亚洲移民的最主要来源国。尽管1965年以前亚洲的大多数移民都是低技能劳工,但今天从该地区出生的外国移民比美国出生的总人口和移民人口更有可能赚取更高的收入,从事管理职业并成为高度职业化的人,以及接收高等教育程度,尽管这些趋势因移民的来源国而异。
在2019年,东南亚占亚洲移民总数的最大份额(440万),紧随其后的是中南亚(430万)和东亚(420万),其次是西亚(120万)。
最大的亚裔移民来源国是印度(270万,占亚洲移民的19%);中国,包括香港(250万,占18%);菲律宾(200万,占15%);越南(140万,10%);美国人口普查局将韩国和朝鲜(100万,7%)合并到已发布的数据中,尽管朝鲜半岛的绝大多数移民来自韩国。这些国家加在一起在2019年占亚洲移民总数的近70%。这些国家还是所有亚裔移民的前十大来源国,占美国外国出生人口总数的五分之一。
下列表格为具体的移民来源地分布情况:
地区
移民人口数量
占比
东亚
4,242,000
30.1%
中国
2,482,000
17.6%
韩国、朝鲜
1,039,000
7.4%
台湾地区
372,000
2.6%
日本
333,000
2.4&
南亚
4,259,000
30.2%
印度
2,688,000
19.1%
巴基斯坦
398,000
2.8%
伊朗
385,000
2.7%
孟加拉国
261,000
1.9%
尼泊尔
167,000
1.2%
东南亚
4,380,000
31.1%
菲律宾
2,045,000
14.5%
越南
1,384,000
9.8%
泰国
261,000
1.8%
老挝
177,000
1.3%
缅甸
151,000
1.1%
西亚
1,160,000
8.2%
伊拉克
250,000
1.8%
以色列
132,000
0.9%
黎巴嫩
120,000
0.9%
土耳其
117,000
0.8%
叙利亚
93,000
0.7%
其他亚洲地区
59,000
0.4%
数据来源:移民政策研究院(MPI),采集自美国人口普查局(U.S. Census Bureau);翻译制表:加拿大和美国必读
来自亚洲的移民中有近一半(48%)定居在三个州:加利福尼亚州(30%),纽约州(9%)和德克萨斯州(8%)。来自亚洲的移民人数排名前四的县分别是洛杉矶,圣塔克拉拉和加利福尼亚的奥兰治,以及纽约的皇后区。这四个县加起来约占美国亚裔移民总数的19%。
在2015-19年度,来自亚洲的移民人数最多的美国城市是洛杉矶,纽约和旧金山等大都市地区。这三个大都市区约占居住在美国的亚洲出生人口的31%。
下列表格为移民定居地的具体情况:
都会中心名称
亚裔移民人口
占比(本区域)
洛杉矶-长滩-阿纳海姆,加州
1,695,000
12.8%
纽约-纽瓦克-新泽西,纽约等
1,680,000
8.7%
旧金山-奥克兰-伯克利,加州
824,000
17.5%
华盛顿-阿灵顿-亚历山德里亚,华盛顿特区等
510,000
8.2%
圣何塞-森尼维尔-圣塔克拉拉,加州
506,000
25.4%
芝加哥-内珀维尔-埃尔金,伊利诺伊等
497,000
5.2%
休斯顿-林地-糖城,德克萨斯
415,000
6.0%
达拉斯-福特沃斯-阿灵顿,德克萨斯
389,000
5.3%
西雅图-塔科马-贝尔维尤,华盛顿
383,000
9.9%
圣迭戈-丘拉维斯塔-卡尔斯巴德,加州
299,000
9.0%
数据来源:移民政策研究院(MPI),采集自美国人口普查局(U.S. Census Bureau);翻译制表:加拿大和美国必读
来自亚洲的移民参加劳动力的比率略低于总移民人口,但比当地出生的人口略高。2019年,来自亚洲的16岁及以上的移民中约有65%参与到大众劳动力中,而在外国和美国出生的人分别为67%和62%。
亚洲移民中超过一半(53%)受雇于管理,商业,科学和艺术职业-所占比例远高于外国和美国出生的总体人口。相比之下,来自亚洲的移民从事自然资源,建筑和养护工作的可能性也要低得多(3%)。下面的图表是针对亚裔移民职业的统计:
来自亚洲国家的大多数移民主要从事与管理相关的职业,其中来自印度和台湾的移民在这些职业中所占比例最高(分别为76%和71%)。老挝(37%),缅甸(36%)和柬埔寨(30%)的移民工人最多,从事生产职业,而越南工人的三分之一则从事服务业。
来自亚洲国家(尤其是印度)的许多移民被雇用从事高技能工作,并以临时H-1B签证为特种职业工人进入美国。在2019财年(FY)批准的388,000份H-1B申请中,受益人中有72%在印度出生,其次是中国大陆(13%)。批准的H-1B申请中有2%来自韩国,菲律宾和台湾。
来自亚洲的移民收入远高于外国和美国出生的总人口。2019年,以亚洲移民为户主的家庭的平均收入为8.8万美元,相比之下,整体移民和美国出生的家庭的收入中位数分别为6.4万美元和6.6万美元。在来自亚洲的所有移民群体中,以印度(132,000美元),台湾(104,000美元),马来西亚和菲律宾(每个99,000美元),以色列(93,000美元)为首的家庭的收入中位数最高;而沙特(37,000美元),伊拉克(44,000美元),而阿富汗裔(47,000美元)的家庭收入中位数最低。
2019年,亚洲移民比美国出生的总人口和总移民贫困的可能性要小,来自亚洲的11%的移民低于联邦贫困线,而美国出生的个人的这一比例为12%,移民为14%。来自沙特阿拉伯(34%),阿富汗(29%),伊拉克(26%),约旦(24%)和叙利亚(21%)的移民最有可能陷入贫困。
最常见的亚裔移民方式
在2019财年获得合法永久居留权(也称为获得绿卡)的超过100万个人中,约有364,800人(35%)来自亚洲。中国大陆(62,200人),印度(54,500人),菲律宾(45,900人)和越南(39,700人)是整体来源国中排名前10位的国家,占所有新的合法永久居民(LPR)的20%。
来自亚洲的新移民最有可能作为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获得合法永久居留权(40%)。与所有新的合法永久居民(LPR)相比,亚洲人更有可能通过基于就业的优先级别移民签证(分别为21%和14%)或通过家庭担保的优先级别移民签证(分别为24%和20%)获得绿卡。以下图表显示了2019年移民的主要方式:
来自亚洲的移民获得合法永久居留(LPR)身份的渠道因国家/地区而异。例如,来自韩国(57%),阿曼(57%)和新加坡(55%)的新合法永久居民超过一半是在2019财年通过基于就业的优先类别移民签证获得绿卡的。另一方面,来自老挝(83%),朝鲜(79%),柬埔寨(70%)和泰国(67%)的大多数移民成为合法永久居民,是通过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
对于来自塔吉克斯坦(72%),阿塞拜疆(55%)和土库曼斯坦(50%)的移民来说,多元化签证计划(Diversity Visa)是获得绿卡的主要途径。来自不丹(94%),叙利亚(77%),缅甸(66%)和伊拉克(63%)的新的合法永久居民很大一部分通过调整了难民身份或庇护身份而获得了永久居留权。
尽管大多数人是通过合法渠道到达的,但来自亚洲的移民在无证移民人口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根据移民政策研究所(MPI)的估计,在2014-18年度,大约有150万来自亚洲的未经许可的移民居住在美国,占估计的1100万所有未经许可的移民的14%。印度是未经许可移民的第四大来源国,估计占总数的4%。
华人移民美国最常见的方式
中国是进入美国高等教育的外国学生的主要来源,其国民在2018财年获得了雇主资助的H-1B临时签证的第二大数量,仅次于印度人。2018年,中国公民获得了近一半的EB-5投资者绿卡。
根据联合国人口司在2019年中期的估计,美国是中国移民的主要目的地,占居住在中国境外的1200万中国人的近27%。其他受欢迎的目的地包括加拿大(920,000人),日本(785,000人),澳大利亚(750,000人),韩国(620,000人)和新加坡(451,000人)。
EB-5投资移民概况
基于就业的移民第五优先类别(Employment-based Immigration: 5th Preference),简称EB-5,即美国投资移民,由美国国会创立于1990年,期间曾一度中断,2003年再次推出,外国投资者只要在美国境内投资到移民局核准成立的目标就业区设立或投资企业,即可获发二年期的有条件永久移民签证。之后经过审核就业数据,即可调整身份获得永久绿卡。
1990年EB-5法案规定,外国投资人:
·投资在新商业企业(New Commercial Enterprise)
·创造就业:10个全职就业机会(Job Creation Requirements: 10 new jobs)
·完成投资:100万美金(Capital Investment:$ 1 million)
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申请人,即可同时携带自己的配偶以及21周岁以下未婚子女申请美国绿卡。
由于当时的投资额巨大,并没有特别多的绿卡通过这类方式获得。人们戏称这是百万美元绿卡。
随后,一项叫做EB-5区域中心试点项目(EB-5 Immigrant Investor Pilot Program)的最新形式最早由美国国会颁布于1992年10月6日,解决了就业计算的问题。在100万美元直接投资的情况下,需要计算所有雇佣人数的工资表以及工作时长是否真的符合全职就业。
而区域中心试点项目的就业计算则更为灵活,可以计算直接就业、间接就业、衍生就业:
·直接就业
—项目公司直接雇佣
—全职工作人员
—项目公司提供W-2表格
—必须满2年
·间接就业
—通过项目投资直接提供服务到项目公司
—全职工作人员/兼职
—由经济模型计算得出
·衍生就业
—因项目公司投资或运营产生的经济活动
—全职/兼职
—由经济模型计算得出
之后,再次推出的目标就业区(Target Employment Area)概念则降低了最低投资额的要求,从100万美元降低至50万美元(后在2019年11月调整为180万美元,以及90万美元)。
EB-5投资移民的投资属性
EB-5投资移民的投资属性,是一种私募融资。
主要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美国移民局2002年修正案规定:NCE可以是有限合伙企业形式)
3种常见的EB-5融资形式:
·单层结构(股权融资):Equity
优势:定期查看股东报告;追踪项目进展及用资
劣势:退出依赖于就业创造公司的项目收益,不确定性太强
· 双层结构(债权融资):Debt
优势:有一定的抵押品;明确资金退出时间
劣势:收益不高但较稳定;高级贷款顺序优先级高于EB-5投资
· 混合结构(混合融资) HYBRID
优势:分散投资;期满后investors可自由出售基金股权
劣势:创新模式;大部分投资基金没有防火墙,无法了解资金走向
EB-5投资移民现状
因为其受欢迎的程度,目前EB-5投资移民项目几乎面临着越来越短的审核期用于确定是否延长该试点项目的有效期限。
另一方面,由于申请人数积压过多,造成一方面美国移民局(USCIS)审核时间延长;另一方面每年发放签证的配额远远不足,造成严重的排期问题。(仅指美国国务院签证办公室发放签证时引入的国家配额限制条款,目前中国、印度、越南等投资移民申请人都面临排期)。
目前的EB-5投资移民试点计划于2021年6月30日到期。
首先,在移民审理进度上的现状:
·I-526(投资移民申请)申请审理现状
上美国移民局(USCIS)给出了两个版本的审理进度公告体系,有一项只针对中国的投资移民申请人。根据2021年3月份最新的审理进度公告,美国移民局(USCIS)处理投资移民申请的平均周期是35.5-68.5个月:
具体的两种版本审理进度如下:
中国大陆的I-526审理进度为58.5-78个月,案件查询起始时间为2014年9月24日;
中国大陆之外的I-526审理进度为31-48个月,案件查询起始时间为2017年3月22日。
·I-829申请(解除条件绿卡)审理进度现状
根据2021年3月份最新的审理进度公告,美国移民局(USCIS)处理解除条件绿卡的I-829申请审理进度为35.5-55个月:
案件查询的起始时间为2016年8月20日。
·I-924申请(区域中心预批准)审理进度现状
根据2021年3月份最新的审理进度公告,美国移民局(USCIS)处理区域中心预批准即I-924申请的审理进度为49.5-50个月:
案件查询的起始时间为2017年2月8日:
其次,移民签证发放的现状:
根据美国国务院签证办公室公布的3月份签证公告牌,目前的EB-5投资移民签证排期针对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是2015年8月15日。这是自新冠疫情爆发以后第6个月毫无进展的。
改革迫在眉睫
从一些移民组织,到拜登政府,都在寻求移民改革的方向。
目前已经提交给国会的H.R.1177,即《美国公民法案2021》,目前还尚在提交立法提案草案阶段徘徊。我们还无法预测下一步进展如何。
另外,笔者发现福布斯近期接连发布了好几条促进EB-5改革的文章,例如:
2020年8月28日,发布题为《EB-5签证计划可作为美国经济的复苏工具》(The EB-5 Visa Program As A Recovery Tool For The U.S. Economy)一文;
2021年1月17日发布题为《EB5投资者移民计划是否能在2021年6月之后继续存在?》(Will The EB5 Investor Immigration Program Survive Beyond June 2021?)一文;
2021年2月23日发布题为《EB-5计划的延续可能刺激美国经济复苏》(Renewal Of The EB-5 Program Could Spark Economic Recovery In America)一文;
2021年2月28日发布题为《美国EB-5投资移民需要更新和重大修正》(U.S. EB-5 Investor Immigration Needs Renewal And Overhaul)一文。
我们回顾一下美国投资移民立法的时代背景,首先,1990年,美国经济衰退,国内失业率上升到5.5%,为了刺激国内经济、吸引海外资本、增加就业岗位,国会通过了投资移民法案,确立了第五类职业移民签证(the employment-based fifth preference category of visa,简称“EB-5”)。
EB-5签证每财年提供10000个配额给海外投资人及其家人,其中3000个名额保留给对偏远地区或高失业率地区投资的申请者。该投资人必须向美国境内一个新企业投资100万美元 (对一些偏远地区或者高失业率的特定区域,投资金额可以下降为50万美金)。
虽然国会的预期很高,希望每年能吸引至少4亿美元的投资并创造4万个就业岗位,但是开始的前几年,EB-5少有人问津,申请人员远远少于原定的配额。
1992年,美国国内失业率达到7%以上,国会又通过了“区域中心试行方案”(“Immigrant Investment Pilot Program”,简称“区域中心项目”)。根据该法案,美国移民局批准建立了若干代理移民投资的经济机构--“区域中心”(Regional Center),专门负责吸纳移民投资资金,然后在偏远地区或者高失业率地区开发项目以促进地方经济和增加就业机会。“区域中心项目”的投资要求被进一步降低,投资人只需要投资50万美金,并委托“区域中心”统一管理和运营投资项目。
直至进入2012年以后,得益于加拿大联邦移民局局长康尼宣布的一项针对过多积压案件而采取的“一刀切”移民退还申请政策,这将近7万的高净值资产人士才把他们的目光转向了蒙尘多年的美国,条件不高,资产审查只限于投资额部分,大大省去了准备申请文件的麻烦,也不用长期等待移民申请的批复。这才使得美国投资移民项目一步步走到今天,和当年加拿大联邦政府所面临的严重投资移民申请积压一样的严峻形势。
然而,EB-5投资移民的基因就是刺激美国的经济发展,解决严重失衡的就业率问题。
那么,美国政府会照搬加拿大“一刀切”的做法吗?
又或者美国政府会采取切实有效的行动。
让所有的投资人,拭目以待吧。
(加美财经专稿,抄袭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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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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