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一个在新加坡比较丢人的一件事。继续往下看,其实你买不起酒就不喝,嘴咋就那么馋呢?手脚就那么欠儿呢。这好丢人了。丢到了新加坡,在新加坡做建筑工的一个人咱就不说了,一直让工友请竟然三度进出超市,偷了12罐啤酒,最终被抓到了。法院是这么判的,罚款400新币。我感觉这是手下真的留情了。在去年12月11号早上8点20分,这个大哥把准备好的保温袋放到超市门口,走进超市,把四罐啤酒放在口袋里。在诺无其事的走出超市反复三次,还是被保安大哥发现了。但他真的没有钱买,总是喝朋友的也不好意思。
我就想问问这样的说法真的值得我们同情吗?之后又跟法官求情,说家有七旬父母都靠他赡养,孩子也在读大学,每个月都需要给家里汇钱,恳请法官不要判的太重。这个法官听到这些话,估计也是动了恻隐之心。最终只判他罚款400新币,结局真的很完美。我是想说啥呢?买不起咱就不要喝,一个大男人连这点儿都没有吗?也不愿意看到你这样的事情,在法庭上知道上有老下有小,做事情都不用考虑后果。你到底是怎么想的,事情不算大,但是性质真的很恶劣,太丢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