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女艺人安于晴早前指控,在泰国旅游时遭警方无故勒索2.7万泰铢(约6,430港元),泰国警方连日否认。曼谷市警方周一(30日)承认有警员收钱,将调查涉案金额及警员身份。不过,泰国警方也表示,这位女演员应该面临逮捕和拘留,因为她被发现拥有非法电子烟或汽化器,违反了法律。
当地警察厅局长于针对1月4日就警察未能维护法律和履行职责向泰国公众道歉周一,泰国高级警官出面承认,台湾女演员安于晴很可能于1月4日向曼谷检查站执勤的警察行贿。
与此同时,前政客、反腐活动家丘威特•卡莫维希特(Chuwit Kamolvisit)透露,一段向一名官员行贿的视频已经公开,他将会见这位女演员的新加坡男友,以证实他的说法。
与此同时,曼谷大都会警察透露,正在考虑根据《刑法》第157条对拦截安于晴女士的巡逻人员提出指控。这名高级官员明确表示,这位女演员应该面临逮捕和拘留,因为她被发现拥有非法电子烟或汽化器,违反了法律。
周一,在大都会警察局局长蒂提·森萨旺中将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他明确表示,在对停在检查站的一辆Grab出租车上的四名乘客(包括这名女演员和三名男性朋友)进行搜查时,警方发现这位台湾女演员身上携带了汽化器或人造电子烟装置,当时检查站的警察不应该释放她。
因为这类设备在泰国是非法的,拥有电子烟(包括所有蒸发设备)或使用电子烟都是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