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如果被发现是恋童癖,就死定了!
最近新加坡很多社会新闻,什么偷拍、非礼也不少,但是很少像这个案例判得那么重。
一个没有成功的非礼案引发被告被揭露是恋童癖,最终被判7年牢狱+6下鞭刑。
(图源:海峡时报)
这个被告的身份也挺特殊的。
案发的时候他还在新加坡武装部队军事训练学院(SAFTI MI)工作,是个正规的军人。
这个名叫Mohamed Ardlee Iriandee Bin Mohamed Sanip的前军人在2018年5月,趁小学生放学时寻找猎物。
他从上班地点开车到蔡厝港,当时身上还穿着军服,实在令人发指。
把车停在停车场之后,他盯上一名路过的10岁小学生(四年级学生)。
看到女生乘搭电梯到二楼,他就跑到二楼电梯门口附近埋伏。
电梯门一打开,他用手抓住女生肩膀,拉到楼梯口,企图在偏僻处进行非礼。
(示意图)
无奈女生大声求救,奋力挣扎,导致他无法下手,只好落荒而逃。
他的行为早就被组屋监控器拍下了,而且由于他当天穿着制服,警方轻易地锁定了他。
第二天警方就将他捉拿归案。
在调查过程中,警方也发现他电脑里有年轻模特儿的裸照、色情和偷窥视频。(拥有儿童色情视频,本身已经属于违法)
包括一些恋童癖者的行为和关于性犯罪的新闻报道的网页浏览记录。
随后被发现,他曾在案发四个月前,在淡滨尼一座组屋的楼梯口非礼过另一名八岁女生。
两个受害人一个8岁一个10岁,所以被告面临非礼未满14岁女孩和企图非礼未满14岁女孩控状。
最终被判7年牢狱+6下鞭刑。
(图源:海峡时报)
2019年5月,新加坡刑事法改革法案三读通过,改革的刑法着重保护弱势群体和16至18岁未成年人。
弱势受害者包括外籍女佣、14岁以下的少儿、弱智或残障人士和不能自我保护的弱势人士。
若受害者为弱势群体犯罪者应该罪加一等,刑罚加重,可达最高刑罚的两倍 若罪犯与受害人有密切关系者也罪加一等 (打击熟人作案)。
(示意图)
为了避免未成年人遭到性剥削,持有或传播含有侵害少儿的内容的图像和影片将被列为刑事罪。
所谓侵害少儿的内容,包括展现从事性活动,儿童裸体或者部分裸体的内容,还有施暴虐待儿童的。
而且现在在新加坡如果持有儿童造型的性爱充气娃娃也属于犯罪。
不仅仅是持有、在新加坡生产,销售儿童造型的性爱娃娃都会被列为刑事罪。
正因为新加坡的严刑峻法,一些恋童癖会跑到国外乱搞。
去年,任教于新加坡教育部语言中心的51岁法语教师Jean-Christophe Quenot在泰国曼谷因与儿童性交易于2月4日在酒店被捕。
该男子以教英语和足球为名勾搭一些13-15岁的男孩。
通过面簿邀请发生性行为,每次费用是800泰铢(折合新币约35元)到1000泰铢(约43元)。
在泰国被捕之后,新加坡教育部火速把他除名了……
新加坡对于恋童癖也是毫不手软的。
即使你没有在这里性侵儿童,你只要和低于14周岁儿童发生关系了,即使在别国犯案,回来也要受到新加坡法律的制裁。
2015年新加坡籍男子曾春鸿因为安排他人去邻国嫖雏妓并且传播儿童色情材料而被判刑。
这位毕业于南洋理工,还曾获得了奖学金的上尉做得事情可以说是非常龌龊。
从2011年12月至2012年9月间,曾春鸿135次传送色情材料给人,这些都是儿童色情图像和录像,当中年纪最小者仅两岁。
他还暗中从事帮人安排到柬埔寨嫖雏妓的灰色交易。
最后被判罚款8000新币,入狱56个月(四年八个月监禁),大好前程毁于一旦!
新加坡,不允许任何恋童癖在这里兴风作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