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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监管动态:美国拓展“合格投资者”定义,欧洲银行业管理局发起监管科技行业调查

国际组织

1. 国际结算银行发布G20 TechSprint监管科技竞赛最新进展

2020年4月,国际结算银行创新中心、G20轮值主席国沙特、新加坡金管局、国际金融委员会等多家机构联合发起了G20 TechSprint计划,希望在全球范围内推动监管科技(regtech和suptech)领域的创新探索、合作交流。据统计,共有来自35个国家/地区的128个团队提交了参赛申请,20支团队入围了8月6日至7日举行的黑客马拉松挑战,其中包括BearingPoint Software Solutions、BlockFundChain、Business Reporting-Advisory Group、RegCentric、REGnosys、Suade Labs等多家机构。据悉,G20 TechSprint总决赛将于2020年10月举行。(Source)

欧盟

1. 欧洲央行:警惕大型科技公司在金融和云服务领域的潜在影响

欧洲中央银行(European Central Bank,简称ECB)是欧元区19个国家的储备银行。2020年8月,欧洲央行在一份有关数字金融服务的咨询文件中指出,如今欧盟金融服务提供商对非欧盟关键服务和技术基础设施(例如云)提供商的依赖性成为了欧盟数字金融服务面临的一个重要挑战。尽管总部位于欧盟的技术机构正在努力崛起,但是仍然没有出现一家能够与美国等国家大型技术商相匹敌的机构。"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将其关键信息迁移至Amazon Web Services、Microsoft Azure和Google Cloud,也就是说大型高科技公司在金融服务市场的份额将持续走高,这会导致严重的集中化风险。如果一旦出现网络攻击和各种操作失误,将给欧盟金融系统稳定性带来巨大威胁,因此必须对其加大监管。除此之外,欧洲央行还关注了人工智能、分布式账本技术等技术联合外包的风险,而在线和数字平台能耗大幅上升带来的环境可持续问题也在欧洲央行本次的讨论范围之内。(Source)

2. 欧洲银行业管理局发起监管科技行业调查,预计明年发布结果

2020年8月12日,欧洲银行业管理局(European Banking Authority,简称EBA)启动了一项"监管科技"专项调查,希望包括金融机构、信息通信技术服务第三方提供商在内的利益相关方积极参与,分享其对使用监管科技解决方案的看法和经验。据悉,本次调查将主要关注以下四个方面:1)反洗钱与反恐怖主义融资;2)信用资格评估;3)安全标准与要求(信息安全、网络安全、支付服务等)合规情况;4)监管报告。本次调查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30日,最终结果预计2021年上半年发布。(Source)

新加坡

1. 新加坡推出"金融创新计划2.0",未来三年投资总额将达2.5亿新元

2020年8月13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局长Ravi Menon在"新加坡金融科技节"每周特别在线节目中宣布,新加坡将推出"金融科技领域与创新计划 2.0"(FSTI 2.0),在未来三年预计投资2.5亿新元推动金融产业创新发展。FSTI 2.0资金来自金融领域发展基金(Financial Sector Development Fund),具体包括以下几项措施:1)加强对早期技术试验的支持,上调资金支持比例,同时新增绩效机制,帮助优秀企业获得更多帮助;2)加强金融业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提高对该领域资金投入;3)为新加坡金融科技产业建立更强大的人才通道,对各类金融科技实验室加大投入,将人才海外培训、人才库搭建等人才培训内容纳入政府津贴范围之内,加速新加坡劳动力结构转型。(Source)

2. 新加坡:亚洲数字金融学院正式成立

2020年8月4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新加坡国家研究基金会(National Research Foundation,简称NRF)和新加坡国立大学(National University of Singapore,简称NUS)宣布将联合成立一家研究机构,以开发满足亚洲数字金融服务需求的强大能力。这个名为亚洲数字金融学院(Asian Institute of Digital Finance,简称AIDF)的机构将在数字金融蓬勃发展的领域提供思想领导力,并加强教育、研究与企业家之间的协同作用,预计今年年底开始运营。(Source)

韩国

1. 韩国央行推进CBDC外部咨询方案,将制定明年的试点执行计划

韩国央行为建立“中央银行数字货币(CBDC)示范系统”接受外部咨询。2020年8月30日,韩国央行表示截至上月已经结束CBDC基础工作(设计、需求定义、实施技术审查),并以此为基础推进第二阶段,即“CBDC业务程序分析及外部咨询”。通过咨询设计CBDC业务程序和系统架构(计算机系统结构、操作方法、组件关系、数据管理、安全性等),并制定明年推进构建“CBDC试点系统”的具体执行计划。(Source)

美国

1.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重新定义"合格投资者"

2020年8月26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宣布对《证券法》中有关"合格投资者"(Accredited Investor)的定义进行修改。此前,所谓"合格投资者"是指年收入超过20万美元(已婚人士超过30万美元)的个人。如果个人净资产超过100万美元(减去房屋住所价值),则也可被认定为合格投资者。而本次修改意见中,"合格投资者"的定义主要出现了如下几项变化:(Source)

  • 在定义中增加新的类别,以允许自然人根据某些专业证书、头衔或资格证书或由认证教育机构签发的其他证书成为合格投资者。SEC可能会不定期地更新资格证书具体信息,同时欢迎公众就证书或头衔名单提交建议;
  • 私募基金的"知识型雇员"(knowledgeable employees)将被认定为"合格投资者";
  • 明确资产超过500万美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在SEC和州政府机构注册的投资顾问、豁免报告的投资顾问和农村商业投资公司(RBIC)有可能具备"合格投资者"的资格(有限责任公司和RBIC的具体门槛是,持有的证券总值超1亿美元);
  • 根据《投资顾问法》的定义,增加管理至少500万美元资产的"家族办公室"及其"家族客户"为"合格投资者";
  • 符合"合格投资者"标准个体的配偶(spousal equivalent)也将被认定为"合格投资者"。

2. 美联储:正在构建和测试面向中央银行用途的虚拟数字货币

2020年8月13日,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理事Lael Brainard发表了一份声明,详细介绍了其针对央行数字货币相关收益和风险所做的一些研究,并表示美联储委员会"技术实验室"正在进行有关替代技术支付和项目创新的研究。此外,波士顿联邦联储银行还在与麻省理工学院(MTI)合作,以建立一种可供中央银行使用的虚拟数字货币,该项目仅专注于发现对相关技术的能力和局限性的理解,而不是将其作为美联储发行的数字货币的原型或解决与其潜在发行相关的广泛政策问题。 (Source)

3. 纽约州金融服务部发布加密货币绿名单

纽约州金融服务部(DFS)于8月3日发布了一份绿名单,其中包括10个用于托管的加密货币和8个用于交易的加密货币。这10种加密货币是Binance USD(BUSD)、比特币(BTC)、比特币现金(BCH)、Ethereum Classic(ETC)、以太坊(ETH)、Gemini Dollar(GUSD)、莱特币(LTC)、Pax Gold(PAXG)、Paxos Standard(PAX)和瑞波币(XRP)。除ETC和XRP仅可被托管之外,其他的加密货币也被批准可上市和交易。监管机构解释说:"任何许可实体均可将绿名单上的加密货币用于其批准的目的。"DFS是纽约州与加密货币有关的企业的主要监管机构之一,该部门于2014年7月开始监管加密货币行业。到目前为止,已经向加密货币公司授予了25张加密货币牌照,以在纽约开展业务。(Source)

澳大利亚

1.澳联储:暂不考虑推出电子澳元,但将开展相关概念验证研究

2020年8月21日,澳大利亚储备银行(Reserve Bank of Australia)支付系统委员会举行了一次会议,就新冠疫情以来的支付系统运作与央行数字货币(CBDC)等问题进行了探讨。由于担心现金会传播病毒,新冠疫情期间澳大利亚的现金使用量出现了下滑。但是与会的银行、其他分销服务提供商均表示,仍然会为民众提供充足的现金供应。而谈到央行数字货币(CBDC),与会各方表示,澳大利亚的电子支付系统处于全球领先行列,在本次疫情期间也表现稳定。不过鉴于当前的国际金融政策和市场发展趋势,澳大利亚联储决定将根据其创新实验室(Innovation Lab)在去年的研究成果,与外部机构合作进行电子澳元(e-AUD)"概念验证"开发。目前,没有明确的公共政策说明澳大利亚会在未来发行央行数字货币。(Source)

马来西亚

1. 马来西亚与印尼签署协议,扩大地区间金融科技合作

2020年8月24日,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Securities Commission Malaysia)与印度尼西亚金融监管部门(Otoritas Jasa Keuangan,简称OJK)签署了一份金融科技合作协议。未来,双方将为金融科技生态系统的建设提供多种支持,包括促进信息共享、提供联合创新项目机会、向对方市场推荐本国金融科技企业等。东盟地区拥有6.7亿人口,到2025年GDP总量有望达到4.7万亿美元,是全球增长最快速的地区之一。东盟地区新兴的中产积极和较高的互利网普及率为创新创业提供了巨大的潜在市场。自2017年以来,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已经先后与包括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ASIC)在内的6家国家/地区级金融监管部门签订了金融科技合作协议。而为推动本国金融科技发展,马来西亚还曾先后推出了多项监管措施,涉及股权众筹、P2P借贷、数字投资管理、数字资产交易所等多个领域。(Source)

印度

1. 印度储备银行宣布成立创新中心

一直以来,印度储备银行(Reserve Bank of India,简称RBI)都在积极鼓励金融服务领域的负责任创新发展。例如最近推出的监管沙盒计划,就将数字支付、网络安全、数据分析等领域都纳入考量范围之内。尽管新冠疫情的到来延缓了相关试验的进展,但是RBI依然没有放弃对金融领域的支持。2020年8月6日,RBI宣布建立创新中心,为金融领域创新提供更加有利的政策环境,加速普惠、高效金融服务的推进,加强消费者保护,推动跨领域、跨国的金融创新监管发展。(Source)

英国

1.英国金管局建议将金融犯罪报告义务扩大至加密资产交易提供商

2020年8月24日,英国金融行为管理局(FCA)发表了一份关于扩大年度金融犯罪报告义务的咨询文件(Extension of Annual Financial Crime Reporting Obligation)。FCA提议扩大向监管机构提供REP-CRIM信息所需的公司范围,以包括审查FCA认为可能构成更高洗钱风险的受监管活动的公司。根据文件,所有加密资产交易提供商和托管钱包提供商将需要向FCA提供REP-CRIM信息,这些公司是REP-CRIM义务范围内的新类别公司。(Source)

德国

1. 德国财政部在草案中提出基于区块链的证券数字化解决方案

近日,德国联邦财政部(BMF)发布了有关引入电子证券(eWpG)的草案,其中包括一项数字化证券的区块链解决方案。德国证券法协会在新闻稿中指出,该法案将对德国证券法和相应的监管法进行修订,重点关注区块链战略。此外,该法案草案还提供了更高的监管透明度,即联邦电子监管局将与eWpG、德国银行法Kreditwesengesetz(KWG)和主要证券存管机构达成协议,跟踪"去中心化登记册"的启动和维护,以作为新的金融服务。 该新闻稿称,通过采用区块链和其他新技术对法律框架进行的拟议变更旨在巩固德国的商业中心地位,并扩大"透明度,市场诚信度和对投资者的保护"。(Sou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