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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人士终于可以申请签证并入境日本了,14天隔离也有望免除

9月25日,日本政府召开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对策本部会议,会议决定开始受理短期滞在(仅限商务目的)以及持有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不包括「外交」、「公用」、「永住者配偶者等」以及「日本人配偶者等」在留资格)的签证申请。

日本开始恢复国际人员往来的阶段性措施(「短期商务目的」以及「在留资格认定书持有者」)具体规定:



1 对象范围及入境目的

(1)对象范围

具有中国国籍且在中国国内居住者,以及在中国长期合法侨居的外籍人士(永住者及长期居留许可持有者)中,利用中日间直航航班,或获得经由国家及地区的入境许可但不入境该第三国、直接入境日本的中转航班且以下面(2)为入境目的的人士。

(2)入境目的

a 短期滞在(仅限商务目的)赴日出差进行业务联络、商谈、协议签署、售后服务、宣传、市场调查、出席会议、文化交流、自治体交流、体育交流等,在日停留期限在90天以内的不计报酬的活动。b 中・长期滞在目的除「永住者的配偶者等」及「日本人的配偶者等」在留资格以外的,所有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持有者。

2 申请受理开始时间
2020年10月9日开始接收申请

(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对策本部会议决定10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措施。但我馆10月1日至10月8日期间休馆,因此从10月9日开始受理申请。

关于该措施,符合上述1的对象范围,但属于以下情况者,其申请我馆原则上不予受理。

  • 在我馆管辖区外居住的人士
  • 申请入境日本当日前14天以内去过或计划去中国以外的入境限制对象地区的人士

以上信息来源:日本国驻华大使馆


在此之前,持有相关签证获准入境后,需要落地检测呈阴性,在不使用公共交通的前提下,返回住处或酒店中自主隔离14天。

而近日,日本政府相关人士明确表示,针对目前实施的所有入境日本人员隔离14天的措施,正在讨论在遵守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免除隔离。


也就是说,中日两国政府最快在10月内就会重启商务目的往来达成协议。出差等短期和常驻人员等长期的逗留均将被认可。如果是短期逗留,将以提交新型冠状病毒检测的阴性证明和行动计划作为条件,有望免除入境后2周的观察。


目前,中日两国应对新冠病毒疫情的措施


中方对于来华境外人士,采取了定点隔离14天的做法。

日方采取的措施,是自主隔离,也就是说,入境后回家自觉隔离。自主隔离期间,可以去超市、去便利店,但是不得搭乘公共交通。


中日两国的经济合作有着高度的紧密性,“14天隔离期”成了中日两国恢复人员交往的最大 “障碍”,尤其让一些商务人士感到无奈,出一趟国,去隔离14天,回来再隔离14天,要花费1个月的时间。


如果就短期和长期都达成协议,中国将成为继新加坡、韩国和越南之后,第4个与日本达成相关协议的国家。


参照新加坡等三个国家与日本达成的协议,商务人士“互免隔离期”的条件是:

第一, 入境前,持有居住国的PCR检测阴性证明(72小时之内);

第二, 入境时,向对方出入境审查官递交详细的行动计划书(日程表);

第三, 在对方国家出差期间,不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第四, 除拜访的企业和入住酒店之外,不去其他地方。


顺利的话,中日之间商务人士“互免隔离期”的措施,将有可能从11月1日开始施行。已经拥有数年多次往返商务签证的人,原则上也应该是符合“互免隔离期”条件,但是,以双方政府公布的政策为准,最好请咨询对方国家的使领馆进行确认,若有最新消息,我们会继续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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