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新加坡社会各界对此也十分关注。中国驻新加坡使馆发言人就此发表以下谈话:
香港国家安全立法是中国针对香港内外形势和出于维护国家安全需要推出的必要举措。香港特别行政区作为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自然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但回归23年来,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制度一直缺失,香港越来越成为国家安全的重大风险点。去年6月香港爆发持续半年多的暴力示威活动,“港独”分子与境外反华势力勾结,公然打出“香港独立”、“颜色革命”的旗号。许多市民的生命财产受到侵犯,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遭到破坏,法治被肆意践踏。他们的所作所为严重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对国家安全构成实质威胁。事实证明,相关立法的缺失已成为危害国家及香港的安全漏洞。不堵上这一漏洞,将给国家的安全和香港市民的安居乐业带来威胁。
国家安全立法是国家主权权力,属于一国内政。此次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立法权,是在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和立法义务。世界上无论是单一制国家还是联邦制国家,无论是普通法国家还是大陆法国家,都制定有国家安全法,都有权通过立法来防止和惩治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这既是基本的国家主权理论和原则,也是世界各国的通例。全国人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作出相关决定,是基于“一国两制”的有关原则,也是履行依法治国的崇高职责。
“一国两制”是中国在香港问题上的基本国策。推动国家安全立法目的在于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美国指责立法损害“一国两制”是无稽之谈,也是别有用心。毫无疑问,“一国”是“两制”的前提和基础,而“一国”最根本的要求,就是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香港基本法第23条明确了香港特别行政区负有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和立法义务,是“一国两制”制度安排的重要一环。但是在反中乱港势力的阻挠干扰下,第23条始终不能成法。长此以往,无以保障香港社会安宁稳定,无以保障国家安全,无以保障“一国两制”根基。全国人大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就是要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香港国家安全立法针对的是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和干预香港事务的境外势力,不影响香港市民的权利自由,不影响香港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不影响外国投资者在港的正当权益。它将为发挥“两制”之利提供有力保障。
作为国际贸易航运金融中心,香港的稳定繁荣对整个地区具有着重要影响。去年6月以来,新加坡各界对动荡不安的香港局势表达了关切和担忧,发出了止暴制乱的正义之声。一个安全稳定繁荣的香港不仅是香港市民的共同愿望,也符合包括新加坡在内的各方共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