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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石油大亨被加控105项控状,涉及金额约29亿元

新加坡石油贸易公司兴隆集团创办人林恩强被加控105项欺骗和教唆伪造文件等控状,使他面对的控状增加到130项,保释金也增加到400万元。

警方发表文告说,其中35项新控状指林恩强欺骗八家金融机构向兴隆集团提供应收账款融资,涉及款项总计大约12亿美元。

另外33项控状指林恩强欺骗九家金融机构提供信用状,涉及款项共约10亿美元。

一项控状指林恩强串通公司一名职员伪造证券。

其余36项控状涉及林恩强同公司一名职员串通伪造石油产品的品质检验证书。

稿源:8视界

出品:东盟网资讯中心

流程编辑: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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